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我国的养老保障由公务员养老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三大体系构成,但是三大体系之间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分析了三大养老保障体系的相关内容从而实现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构想并且说明此构想可能会对整个社会保障系统以及社会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养老保障;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效益
一、养老保险现状
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覆盖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职工。公务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各城镇企业职工以及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包括两个部分,个人缴纳的工资的8%,纳入个人账户,以及企业缴纳的员工工资的20%,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就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制度的实施旨在让城乡居民有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名称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实现参保人员在城乡间的流动,同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基本保持一致。
二、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缺陷
1.待遇差距
养老金计发方式的不同是导致三大养老保险体系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公务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付,专款专用,公务员个人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相比其他两种养老保险体系,体检较高的优越性,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也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转移接续问题
尽管我国目前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然而公务员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两个并行却没有联系的轨道,无论从哪个制度转移到另一个制度,都将是从零开始计算养老保障,这使得人才很难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社会人才就无法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3.行政管理问题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在各地多由同一个部门进行管理,政府又未承担起制度的转制成本,在老龄化的浪潮冲击以及通货膨胀的压力下,统筹账户已很难承担起发放全社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责任了,管理部门借用管理上的便利,私自挪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现象变得普遍,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情况日渐严重。
三、建立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一体化的构想
1.完善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首先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城镇职工数据库、城乡居民数据库,在这一点上,可以由各省的数据库建立为基础,再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信息就可以使劳动者无论身处哪个省份都能查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在缴费年限的积累上具有持续性,在缴费类型方面有可查性,这样就为后阶段的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现在世界各国现均采用“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模式,即每一个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居民都有权享受的普遍保障的国家养老金、职业年金(也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于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原因,养老保险侧重第一支柱即国家养老金的保障,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所占比重极小。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国家养老保险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所以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是大势所趋。
3.加强城镇职工企业年金建设
目前我国只有一些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大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以及抵抗风险能力弱等方面的原因极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以城镇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时,除了自身要加强企业的运营管理外,同时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财政以及立法上的支持,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年金,规定员工与企业的最低缴费比例,限定管理方式。
4.引入商业保险补充机制
随着城镇化的提升,居民财富日益增长,商业养老保险必然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选择的又一补充养老方式,在完善了前两个支柱的基础之上,要完善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明确个人养老保险金的投资范围,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责任储备金。这样建立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金才能使得民众能将存于银行只获取低利息而无法保值增值的多余存款转化为能有较高收益商业养老保险模式,一方面为今后养老储蓄更多的保障,另一方面促进当期经济的发展。
四、构想将带来的效益
1.解决在转移接续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由于城乡养老保障已实现全国统筹,地区间的行政障碍已经不足以影响劳动力的异地流动,加之流动的“携带成本”也在分段累计中得以中和,异地转移接续的不公平性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再者,“三支柱”体系的构建,使得三大体系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趋于一致,基于身份变化而引起的养老金变化也能再相同的制度下相互转化。
2.整合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碎片化
中国的养老保障之所以显得碎片化在于各个制度相互独立,转移接续困难,本文所构建的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越过由地方人为设置的行政障碍,直接从中央实现异地转移接续,不仅在行政管理上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减少跨省转移所产生的“携带成本”,在全国统筹方面有了一个整体化的思想,在加上基于异地和身份变化所带来的转移接续问题得到了解决,不再存在个制度的完全相互独立,而是变得相通了,使得碎片化完全得到了改善。
3.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让农民市民化,这不简单是让他们的居住环境从农村变为城市,或让农民进入城市,除去对其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养老保障方面使农民也能享受市民的待遇,才是这场城镇化的基本目的,因此由异地转移接续或是职业身份变化所引起的养老保障变化所体现出的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制度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便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充分的公平性,同时让民众在认识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主动提高个人素质,推动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参考文献:
[1]罗伯特,普森.中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J]. 全球化,2014(01): 48-58.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2:1-499.
作者简介:
范喜慧(1991~),女,吉林松原人,辽宁大学2014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养老保障;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效益
一、养老保险现状
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覆盖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职工。公务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各城镇企业职工以及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包括两个部分,个人缴纳的工资的8%,纳入个人账户,以及企业缴纳的员工工资的20%,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就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制度的实施旨在让城乡居民有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名称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实现参保人员在城乡间的流动,同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基本保持一致。
二、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缺陷
1.待遇差距
养老金计发方式的不同是导致三大养老保险体系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公务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付,专款专用,公务员个人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相比其他两种养老保险体系,体检较高的优越性,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也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转移接续问题
尽管我国目前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然而公务员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两个并行却没有联系的轨道,无论从哪个制度转移到另一个制度,都将是从零开始计算养老保障,这使得人才很难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社会人才就无法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3.行政管理问题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在各地多由同一个部门进行管理,政府又未承担起制度的转制成本,在老龄化的浪潮冲击以及通货膨胀的压力下,统筹账户已很难承担起发放全社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责任了,管理部门借用管理上的便利,私自挪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现象变得普遍,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情况日渐严重。
三、建立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一体化的构想
1.完善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首先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城镇职工数据库、城乡居民数据库,在这一点上,可以由各省的数据库建立为基础,再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信息就可以使劳动者无论身处哪个省份都能查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在缴费年限的积累上具有持续性,在缴费类型方面有可查性,这样就为后阶段的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现在世界各国现均采用“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模式,即每一个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居民都有权享受的普遍保障的国家养老金、职业年金(也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于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原因,养老保险侧重第一支柱即国家养老金的保障,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所占比重极小。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国家养老保险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所以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是大势所趋。
3.加强城镇职工企业年金建设
目前我国只有一些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大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以及抵抗风险能力弱等方面的原因极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以城镇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时,除了自身要加强企业的运营管理外,同时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财政以及立法上的支持,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年金,规定员工与企业的最低缴费比例,限定管理方式。
4.引入商业保险补充机制
随着城镇化的提升,居民财富日益增长,商业养老保险必然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选择的又一补充养老方式,在完善了前两个支柱的基础之上,要完善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明确个人养老保险金的投资范围,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责任储备金。这样建立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金才能使得民众能将存于银行只获取低利息而无法保值增值的多余存款转化为能有较高收益商业养老保险模式,一方面为今后养老储蓄更多的保障,另一方面促进当期经济的发展。
四、构想将带来的效益
1.解决在转移接续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由于城乡养老保障已实现全国统筹,地区间的行政障碍已经不足以影响劳动力的异地流动,加之流动的“携带成本”也在分段累计中得以中和,异地转移接续的不公平性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再者,“三支柱”体系的构建,使得三大体系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趋于一致,基于身份变化而引起的养老金变化也能再相同的制度下相互转化。
2.整合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碎片化
中国的养老保障之所以显得碎片化在于各个制度相互独立,转移接续困难,本文所构建的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越过由地方人为设置的行政障碍,直接从中央实现异地转移接续,不仅在行政管理上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减少跨省转移所产生的“携带成本”,在全国统筹方面有了一个整体化的思想,在加上基于异地和身份变化所带来的转移接续问题得到了解决,不再存在个制度的完全相互独立,而是变得相通了,使得碎片化完全得到了改善。
3.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让农民市民化,这不简单是让他们的居住环境从农村变为城市,或让农民进入城市,除去对其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养老保障方面使农民也能享受市民的待遇,才是这场城镇化的基本目的,因此由异地转移接续或是职业身份变化所引起的养老保障变化所体现出的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制度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便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充分的公平性,同时让民众在认识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主动提高个人素质,推动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参考文献:
[1]罗伯特,普森.中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J]. 全球化,2014(01): 48-58.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2:1-499.
作者简介:
范喜慧(1991~),女,吉林松原人,辽宁大学2014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