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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进口药品的管理实行批批检验制度.也就是说,在我国市售的每一批号的进口药品均应经口岸药检所检验合格,方可销售、使用.并且规定,采购进口药品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印章.采用这种方式管理进口药品,对确保其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