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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学生,不一样的环境,思想、行为大相径庭,这不能不引起身为人师的我们深深的思考。2014年7月下旬,我有幸参加了由江苏卓越日语专修学院组织的赴日修学旅行活动,与其他几位老师一起负责我校日语班学生的领队工作。初到日本的我与同行者除了感受日本的美丽、富饶、文明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即无意间发现我们的学生也入乡随俗悄然发生了变化。
记得初到日本的时候,我们的学生与“文明”一词显得格外遥远,等候电梯不排队,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街上随便吃东西、丢垃圾,在宾馆肆意喧闹、弄得四邻不安等等,让我们这些带队的老师既感到羞愧又感到无奈。为什么感到羞愧不言而喻,而无奈的是对于这群“不求上进”的“富家子弟”,在国内,老师已是黔驴技穷。可就是这么一群在我们看来无法教化的学生,在经历了短短的几天旅日休学后,竟然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等候电梯时自觉排队,公共场所不再大声喧哗,大街上再也看不到他们随意地吃东西、丢垃圾,有事知道主动请假……看到学生们的进步,我们这些带队老师既欣慰又不解,甚至连学生自己也在追问自己:“我”为什么发生了变化?
实际上,日本的文明说到底是一种公共意识的体现。无论是对工作的认真态度,还是对环境的真心呵护,或是对交通规则不折不扣的遵守,笔者认为均是公共意识作用的结果。经过这次修学旅行,学生们无论在行动上还是在思想上的变化,实际上都是受到日本国民公共意识深刻影响的结果。
所谓公共意识“即对公共事务、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意识”,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是公共精神的内核。包括公共规范意识、公共利益意识、公共环境意识、公共参与意识。
一、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
谈到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恐怕许多人都能“如数家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丢弃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带着宠物狗进商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公共场所应该怎么做,他们不知道自己应该为公共事物所尽的义务,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个人的私利,也就是只有自己,自己享受到了,就不管他人有什么样的感受。缺乏公共的意识不仅表现在不尽公共的义务,还表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公共的权力与责任。比如,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或某组织机构成员选举时,我们通常是采用随意性的做法,随便勾画几个人交卷完事。他们觉得这事与自己无关,选谁都一样。选举人大代表或某机构成员,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神圣的权力,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是参加选举的人责无旁贷的责任,但是我们却把其视为个人的主观意志敷衍了事。再如,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害人害己,但即使如此,也很少有人去制止。他们觉得受害的不是我自己,犯不上为此得罪人。
不论是公共事务的责任,义务和权力上中国人都缺乏公共的意识,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有自己,只有个人的私利,他们缺乏公共意识,只有私人意识。受大人们的影响,我们的学生公共意识也是贫乏的。
二、缺乏公共意识的原因
1.历史因素的制约。从夏启的“家天下”到春秋战国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开始,私人意识就成为了漫长中国历史长河的主流,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处处以私利为上。期间虽然出现过“公田”“国有”的名词,但实际上代表着所谓“公”的还是以王(皇)族为代表的一家一姓的极少数人,真正的“公”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梁启超批评中国的旧史学有四弊,其中,“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是其加诸传统史学的第一同时也是最严重的罪状。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他认为是源于中国的传统里面是没有“国家的”,只有“朝廷”。因为“朝廷”既代表“国家”,而朝廷则是“皇帝一个人的”,其他人都是他的“子民”和“臣民”。相应的,我们的传统里没有“公共意识”,只有“私人意识”,是谓“家国一体”。几千年的历史传统沿袭下来其结果是“私人意识”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而“公共意识”则极度缺失。
2.缺乏公共空间。所谓“公共空间”,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日常公共生活的“公领域”,在这一领域中的“私”是无所作为的,只要遵规守矩即可;还有一层更重要的意思,就是所谓“公共空间”,是一个将各种各样的“私”(私人意见、看法、观点)汇集为“公”(卢梭的“公意”)的地方(场所、空间)。没有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公共意见”。对“公共空间”的意识就叫“公共意识”。所谓有了“公共空间”的意识,也就是有了公民的意识,知道我应该遵守公共秩序,知道我可以也应该在公共场合表达出我个人的不同见解,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场合,我个人的想法才能形成公共意见,获得别人的承认。[1]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当今的中国,这样的“公共空间”明显不足,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充分的公共意识。
4.学校教育与社会环境的影响。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在我国,从小学到高中几乎每个学校都把文化学习与考核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而把德育教育放在了次要的地位,且空洞、务虚、具有强制性。如要求中小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什么是祖国?什么是社会主义?祖国、社会主义与自己有何关系?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中小学生来说是很难理解的。还有,无论小学生守则还是中学生守则,都是一贯制的,不分年级通用到底,且内容庞杂。这就忽视了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违背了青少年的认知规律,使广大中小学生自然无法或不愿接受。另外,整个中国社会的公共意识目前还比较淡薄。这些都是制约国人公共意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学校教育中培养公共意识的策略
公共意识是公民个人和国家文明的标杆。公民意识的有无、强弱直接关系到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能否和谐相处,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人类历史说到底是一部文明演进的历史,当今世界总的发展趋势是向着文明方向演进的。一个国家如果只是一味追求科技、经济的进步而忽略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公民缺乏公共意识,那么,这个国家及其人民一定会遭到世界人民的鄙视与厌恶,甚至会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此外,就个人发展而言,培养公共意识也是十分必要的。老子曾经说过:“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老子认为,圣人常常先人后己,处事谦让,反而赢得爱戴和拥护;圣人常常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反而能够保全自己的生命,不正是由于不自私反而成就了圣人的事业吗?
记得初到日本的时候,我们的学生与“文明”一词显得格外遥远,等候电梯不排队,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街上随便吃东西、丢垃圾,在宾馆肆意喧闹、弄得四邻不安等等,让我们这些带队的老师既感到羞愧又感到无奈。为什么感到羞愧不言而喻,而无奈的是对于这群“不求上进”的“富家子弟”,在国内,老师已是黔驴技穷。可就是这么一群在我们看来无法教化的学生,在经历了短短的几天旅日休学后,竟然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等候电梯时自觉排队,公共场所不再大声喧哗,大街上再也看不到他们随意地吃东西、丢垃圾,有事知道主动请假……看到学生们的进步,我们这些带队老师既欣慰又不解,甚至连学生自己也在追问自己:“我”为什么发生了变化?
实际上,日本的文明说到底是一种公共意识的体现。无论是对工作的认真态度,还是对环境的真心呵护,或是对交通规则不折不扣的遵守,笔者认为均是公共意识作用的结果。经过这次修学旅行,学生们无论在行动上还是在思想上的变化,实际上都是受到日本国民公共意识深刻影响的结果。
所谓公共意识“即对公共事务、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意识”,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是公共精神的内核。包括公共规范意识、公共利益意识、公共环境意识、公共参与意识。
一、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
谈到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恐怕许多人都能“如数家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丢弃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带着宠物狗进商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公共场所应该怎么做,他们不知道自己应该为公共事物所尽的义务,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个人的私利,也就是只有自己,自己享受到了,就不管他人有什么样的感受。缺乏公共的意识不仅表现在不尽公共的义务,还表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公共的权力与责任。比如,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或某组织机构成员选举时,我们通常是采用随意性的做法,随便勾画几个人交卷完事。他们觉得这事与自己无关,选谁都一样。选举人大代表或某机构成员,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神圣的权力,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是参加选举的人责无旁贷的责任,但是我们却把其视为个人的主观意志敷衍了事。再如,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害人害己,但即使如此,也很少有人去制止。他们觉得受害的不是我自己,犯不上为此得罪人。
不论是公共事务的责任,义务和权力上中国人都缺乏公共的意识,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有自己,只有个人的私利,他们缺乏公共意识,只有私人意识。受大人们的影响,我们的学生公共意识也是贫乏的。
二、缺乏公共意识的原因
1.历史因素的制约。从夏启的“家天下”到春秋战国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开始,私人意识就成为了漫长中国历史长河的主流,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处处以私利为上。期间虽然出现过“公田”“国有”的名词,但实际上代表着所谓“公”的还是以王(皇)族为代表的一家一姓的极少数人,真正的“公”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梁启超批评中国的旧史学有四弊,其中,“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是其加诸传统史学的第一同时也是最严重的罪状。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他认为是源于中国的传统里面是没有“国家的”,只有“朝廷”。因为“朝廷”既代表“国家”,而朝廷则是“皇帝一个人的”,其他人都是他的“子民”和“臣民”。相应的,我们的传统里没有“公共意识”,只有“私人意识”,是谓“家国一体”。几千年的历史传统沿袭下来其结果是“私人意识”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而“公共意识”则极度缺失。
2.缺乏公共空间。所谓“公共空间”,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日常公共生活的“公领域”,在这一领域中的“私”是无所作为的,只要遵规守矩即可;还有一层更重要的意思,就是所谓“公共空间”,是一个将各种各样的“私”(私人意见、看法、观点)汇集为“公”(卢梭的“公意”)的地方(场所、空间)。没有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公共意见”。对“公共空间”的意识就叫“公共意识”。所谓有了“公共空间”的意识,也就是有了公民的意识,知道我应该遵守公共秩序,知道我可以也应该在公共场合表达出我个人的不同见解,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场合,我个人的想法才能形成公共意见,获得别人的承认。[1]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当今的中国,这样的“公共空间”明显不足,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充分的公共意识。
4.学校教育与社会环境的影响。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在我国,从小学到高中几乎每个学校都把文化学习与考核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而把德育教育放在了次要的地位,且空洞、务虚、具有强制性。如要求中小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什么是祖国?什么是社会主义?祖国、社会主义与自己有何关系?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中小学生来说是很难理解的。还有,无论小学生守则还是中学生守则,都是一贯制的,不分年级通用到底,且内容庞杂。这就忽视了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违背了青少年的认知规律,使广大中小学生自然无法或不愿接受。另外,整个中国社会的公共意识目前还比较淡薄。这些都是制约国人公共意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学校教育中培养公共意识的策略
公共意识是公民个人和国家文明的标杆。公民意识的有无、强弱直接关系到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能否和谐相处,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人类历史说到底是一部文明演进的历史,当今世界总的发展趋势是向着文明方向演进的。一个国家如果只是一味追求科技、经济的进步而忽略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公民缺乏公共意识,那么,这个国家及其人民一定会遭到世界人民的鄙视与厌恶,甚至会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此外,就个人发展而言,培养公共意识也是十分必要的。老子曾经说过:“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老子认为,圣人常常先人后己,处事谦让,反而赢得爱戴和拥护;圣人常常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反而能够保全自己的生命,不正是由于不自私反而成就了圣人的事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