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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系统局部存在隐性合谋现象,即负有监管责任的权力部门,对被监管方的不当行为,装聋作哑,采取“自愿被骗”的行为策略,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被监管方也往往能够获益。“自愿被骗”实际上是一种政府争利卸责机制,其发生有一定的必然性,在社会公众无法有效监督的情形下,“自愿被骗”基础上的合谋是监管方和被监管方理性选择的结果。隐性合谋会导致政府系统的能力和权威下降,影响政府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给社会公众实质性监督权,加强制度建设,可以防范政府隐性合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