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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一昼夜分为十二时,而每一时段以夜半、鸡鸣等一些固定的名称来指称,并把十二地支与十二时相配,如夜半子、鸡鸣丑之类,已成为敦煌地区僧俗各界通行的对十二时段的特定称谓.正因为如此,敦煌写本中才有那样多的关于<十二时>的记载.王重民先生曾把当时他所看到的19个写本,除去重复,定为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