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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实施之日起至今年9月13日止,全市犬只登记数达50327头,比《条例》实施前不到1000只增长50倍。《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犬只留验场所,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可以设立犬只留验场所。目前,广州市公安局将白云山风景保护区内的牛头坑仓库作为临时犬只留验所,犬只留验所设在白云山风景保护区内,无法对市民开放,犬只领养等业务难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