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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发[2012]10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