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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独资公司不应作为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应向多元所有制改造。单纯构造多元所有制的传统股份制无法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不能给国企改革与发展注入持久有效的动力。借鉴农村改革的经验,国企改革也应积极培育改革的利益主体,应以构造职工参与的多元所有制为方向,推行职工持股。在国内目前职工持股的四种做法中,组建具有独立社团法人地位的职工持股会较为适宜。职工持股不仅在微观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