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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中争议比较大的“小产权房”这一热点问题,从本体论、法律属性论、现状论、风险论等角度进行探讨,并最终提出法律解决的途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实行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以换得农村住房的完整产权;允许农村住房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自由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住房产权登记制度和管理制度;培育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