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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土地是极其重要的生产资源。民间社会中的土地买卖自唐以后逐渐兴盛。到清代,已极其盛行。清代清水江下游天柱吴家塖苗族村落亦如是,其土地的买卖主要体现在经济性比较强的油树栽种、杉木、水田地,也有关乎生住殁宿的屋基和阴地。吴家塖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土地契约买卖亦有相似的地方,均以地契的交割形式来完成土地买卖,但吴家塖的契约买卖亦有其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吴家塖地契买卖的收集、整理和讨论,有助于我们了解该地区清代社会经济的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