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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实施五年来,省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哪些问题?本文比较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数、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范与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绩效情况和政民互动情况。相应的对策建议:深化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