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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部于2002年2月21日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其中第二十条有“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这说明不管是在普通高校还是在高职图书馆中,严格职业道德规范都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那么,如何才能使高职院图书馆员在严格自律的基础上有效的恪守职业道德,并得到读者的认可与支持及有效地为读者服务呢?本文就此问题略谈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