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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按照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要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财税制度,完善政策设计,突出战略导向性、保障选择性和激励约束性,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各类财政政策工具,加强与其他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准确把握和适时调整政策作用得方向、力度和重点,努力在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体系,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居民收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完善财政政策与制度设计,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财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预算、税收、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多种政策手段,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支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和制造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化财税改革,为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体制基础。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与此同时,着力支持各项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要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财税制度,完善政策设计,突出战略导向性、保障选择性和激励约束性,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各类财政政策工具,加强与其他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准确把握和适时调整政策作用得方向、力度和重点,努力在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体系,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居民收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完善财政政策与制度设计,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财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预算、税收、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多种政策手段,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支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和制造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化财税改革,为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体制基础。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与此同时,着力支持各项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