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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的可追溯制度,保障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维护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秩序,经征求行业内意见,江苏省墙改办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统一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标识,过渡期一年;2016年1月1日起,经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有效期内必须在产品上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