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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和《我的叔叔于勒》分别出自文学大师鲁迅和莫泊桑之手,两篇小说都以曲折的情节、感人的细节以及深刻的主题蜚声文坛,两篇小说中作者都塑造了“我”这一人物形象,下面从两个方面对“我”这一形象进行比较。
一、两篇小说中的“我”所具有的相似点
(一)都是作为线索人物而出现的。在《孔乙己》中,“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做着“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所以在出入咸亨酒店的各色人等中,没有一个能离开我的视线。孔乙己便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在这愚昧、冷酷而令人心酸的笑声中,孔乙己从一开始站着进来,到最后“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直至走完人生之路,作为店里小伙计的“我”,成了他悲剧一生的见证人。同样,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也是作为叙述的主体来贯穿全篇,“我”感受到了家庭生活的拮据以及由此带来的苦恼,看到了父母因发了财的于勒即将归来而欣喜若狂的情形,见到了父母因于勒的落魄破产而六亲不认的丑态,“我”成为了穿针引线的人物。其他人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都是从“我”的角度来叙说、评判的。总之,两篇小说作者都用“我”的口吻叙述,不仅使情节集中紧凑、内容简要精练,而且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更深刻地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二)两人的性格中都有善良的一面。在《孔乙己》中,短衣帮愚昧麻木,“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而掌柜的精明阴险,经常摆在脸上的是“一副凶脸孔”,当孔乙己长久不来酒店时,他便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并且到了年关总要重复着这一句话。最令人不可思议与愤怒的是丁举人,他凶残毒辣,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末路人孔乙己进行疯狂的肉体肢解,甚至让孔乙己失去了站着做人的资格;而作为小伙计的“我”,在人性中存在着和短衣帮、掌柜的、丁举人根本对立的一面,我善良,富有同情心,特别是当孔乙己最后一次到酒店时,他“已经不成样子了,”“他脸上黑而且瘦,”“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当孔乙己行将结束自己的生命旅程时,短衣帮、掌柜的笑声淹没了他,继续在他心灵的创口上动刀子,然而此时的“我”已经没有取笑孔乙己的任何念头,“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且接过孔乙己用沾满泥土的手递给“我”的钱,这时“我”的内心也许早已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孔乙己已经不成人样了,你们就不要再取笑他了。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的善良与菲利普夫妇的冷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父亲不敢确信眼前的人就是于勒时,“我”却“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当父母忙着躲避于勒时,“我看了看他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并且在离开时,“我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可以说,正是“我”善良,才可能“端详”“看了看”于勒,才可能多给他十个铜子的小费,才会把他当作我的“亲”叔叔。两篇小说都用小孩的善良来反衬成人的肮脏与险恶,正体现了两位大师对病态社会入木三分的认识,在小孩的身上,恰恰寄托了他们对社会的理想与希望。
二、两篇小说中“我”的细微差别
在《孔乙己》和《我的叔叔于勒》中,前者中的“我”比后者中的“我”受世俗社会的影响更深一点,或者说后者中的“我”比前者中的“我”更纯洁一点。孔乙己是苦命人,他受封建统治阶级以及封建科举制度的双重压迫,社会应给予他更多的同情与包容,但是包括“我”这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伙计,都加入了嘲笑孔乙己的大军:“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绝不责备的”。而在《我的叔叔于勒》中,“我”还没有受到世俗恶习的影响,心灵也比《孔乙己》中的“我”更为纯洁,因此“我”对于勒的同情不仅表现在“我”多看了他几眼,也不仅表现在“我”多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更主要的是表现在“我”对他的感情认同上:“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心灵的呼唤,是亲情的召唤,在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有拥有有纯洁无暇心灵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两篇小说中的“我”会产生这种细微的差别呢?这主要是因为两个人观察社会的视角有所不同,在《孔乙己》中,咸亨酒店是“我”活动的主要舞台,是当时黑暗社会的一个缩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酒店里,充斥着阴险、欺诈、愚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作为酒店里的一个小伙计,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而在《我的叔叔于勒》中,家庭是“我”活动的主要空间,跟“我”接触的主要对象就是家庭成员,所以我几乎还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影响,“我”也不懂得人情世故与人世的险恶,在“我”的脑海里只有纯洁的亲情。所以说人物活动空间的不同是造成两篇小说中的“我”不同的重要原因。
《 孔乙己》和《我的叔叔于勒》是两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小说,两者间可比较的东西还很多,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分析与发掘。
一、两篇小说中的“我”所具有的相似点
(一)都是作为线索人物而出现的。在《孔乙己》中,“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做着“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所以在出入咸亨酒店的各色人等中,没有一个能离开我的视线。孔乙己便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在这愚昧、冷酷而令人心酸的笑声中,孔乙己从一开始站着进来,到最后“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直至走完人生之路,作为店里小伙计的“我”,成了他悲剧一生的见证人。同样,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也是作为叙述的主体来贯穿全篇,“我”感受到了家庭生活的拮据以及由此带来的苦恼,看到了父母因发了财的于勒即将归来而欣喜若狂的情形,见到了父母因于勒的落魄破产而六亲不认的丑态,“我”成为了穿针引线的人物。其他人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都是从“我”的角度来叙说、评判的。总之,两篇小说作者都用“我”的口吻叙述,不仅使情节集中紧凑、内容简要精练,而且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更深刻地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二)两人的性格中都有善良的一面。在《孔乙己》中,短衣帮愚昧麻木,“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而掌柜的精明阴险,经常摆在脸上的是“一副凶脸孔”,当孔乙己长久不来酒店时,他便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并且到了年关总要重复着这一句话。最令人不可思议与愤怒的是丁举人,他凶残毒辣,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末路人孔乙己进行疯狂的肉体肢解,甚至让孔乙己失去了站着做人的资格;而作为小伙计的“我”,在人性中存在着和短衣帮、掌柜的、丁举人根本对立的一面,我善良,富有同情心,特别是当孔乙己最后一次到酒店时,他“已经不成样子了,”“他脸上黑而且瘦,”“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当孔乙己行将结束自己的生命旅程时,短衣帮、掌柜的笑声淹没了他,继续在他心灵的创口上动刀子,然而此时的“我”已经没有取笑孔乙己的任何念头,“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且接过孔乙己用沾满泥土的手递给“我”的钱,这时“我”的内心也许早已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孔乙己已经不成人样了,你们就不要再取笑他了。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的善良与菲利普夫妇的冷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父亲不敢确信眼前的人就是于勒时,“我”却“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当父母忙着躲避于勒时,“我看了看他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并且在离开时,“我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可以说,正是“我”善良,才可能“端详”“看了看”于勒,才可能多给他十个铜子的小费,才会把他当作我的“亲”叔叔。两篇小说都用小孩的善良来反衬成人的肮脏与险恶,正体现了两位大师对病态社会入木三分的认识,在小孩的身上,恰恰寄托了他们对社会的理想与希望。
二、两篇小说中“我”的细微差别
在《孔乙己》和《我的叔叔于勒》中,前者中的“我”比后者中的“我”受世俗社会的影响更深一点,或者说后者中的“我”比前者中的“我”更纯洁一点。孔乙己是苦命人,他受封建统治阶级以及封建科举制度的双重压迫,社会应给予他更多的同情与包容,但是包括“我”这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伙计,都加入了嘲笑孔乙己的大军:“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绝不责备的”。而在《我的叔叔于勒》中,“我”还没有受到世俗恶习的影响,心灵也比《孔乙己》中的“我”更为纯洁,因此“我”对于勒的同情不仅表现在“我”多看了他几眼,也不仅表现在“我”多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更主要的是表现在“我”对他的感情认同上:“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心灵的呼唤,是亲情的召唤,在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有拥有有纯洁无暇心灵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两篇小说中的“我”会产生这种细微的差别呢?这主要是因为两个人观察社会的视角有所不同,在《孔乙己》中,咸亨酒店是“我”活动的主要舞台,是当时黑暗社会的一个缩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酒店里,充斥着阴险、欺诈、愚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作为酒店里的一个小伙计,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而在《我的叔叔于勒》中,家庭是“我”活动的主要空间,跟“我”接触的主要对象就是家庭成员,所以我几乎还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影响,“我”也不懂得人情世故与人世的险恶,在“我”的脑海里只有纯洁的亲情。所以说人物活动空间的不同是造成两篇小说中的“我”不同的重要原因。
《 孔乙己》和《我的叔叔于勒》是两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小说,两者间可比较的东西还很多,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分析与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