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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横向来看,权利能力的起源与发展体现了人的解放过程,权利能力也使人与动物相区别。从纵向来看,二元存在、自我意识、表示意志和现世性是其存在理由。以“纯利益权利能力附停止条件说”和“利益关联说”解决未出生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以“近亲属利益关联说”解决死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使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一通说得以维持,有利于民法体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