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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发[201 1]7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