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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河自卸砂船的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自卸砂船进行船体检验是其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基于此,本文论述了自卸砂船船体检验的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而提出了相关检验方法。
关键词:内河自卸砂船;船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 C3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内河自卸式砂船是江西九江内河船船型的一种,有近三十多艘.近年来,内河自饵自卸式砂船越造越大,已建造船长70多米的自卸砂船。为进一步提高内河自卸砂船建造检验质量,现就内河自卸砂船审图和检验应注意的事项,谈谈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供参考。
1、对自卸砂船船体的船检法规和规范原则要求
1.1、自卸砂船船体检验法规
由于其在自卸砂船出现水上交通事故之中,出现翻船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断裂问题,因此就把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其稳定以及结构等等角度,而对于常规船型具有一些共性的设备配备等等方面的要求,不做赘述。
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之中的第六章之中的3.3.2.1需要考虑其最为基本的装载情况:a)满载出港;b)满载到港;c)空载到港。而根据自卸船的具体情况,则应该要求加算卸砂状态的工况作为相关补充的条件,同时在货物重心高度而取值之时,应该考虑到皮带机输送带之上的货砂重量的中心。自由液面的影响除过淡水、燃油等等常规自由液面影响,而根据内河法规修改通报第六篇3.3.3.6之中的要求,应该对船舶的初稳性高度以及复原力臂曲线都应该计入到积水槽(舱)之内液体的自由液面的影响。散货的分布、重量以及重心位置应该依据内河法规(2004)3.3.3.2考虑所载货砂的分布、重量以及重心位置之时,其容重取值不可以太大。否则的话其在相同的满载排水量之下,比如说实际装载容重较设计值小之时,货砂的实际重心高度同计算值取值比较大,比较危险,可能发生具体装载之时稳性不满足要求的情况。散货滑移附加倾侧力臂的影响而应该依据内河法规(2008)修改通报第六篇3.3.3.1要求,自卸砂船的复原力臂计算之时应该扣除散货滑移附加倾侧力臂的相关影响。
船舶初始横倾角的影响,船舶初始横倾角其对于稳性较为敏感,应该提出较为特别的要求。而根据内河法规第6篇3.1.1.7,其在船舶开航之前,船长则应该核查船舶的浮态,促使其尽可能保持正浮,而初始横倾角应不应该高过0.5°。
1.2、船体结构方面的要求
对于自卸砂船的船体结构,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内河规范)(2009)中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对常规船型的一般要求之外,单列了第13章自卸砂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其包括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要求:对于船长大于或等于40m小于60m的自卸砂船,其在货舱范围内船底骨架和甲板骨架应采用纵骨架式。其对于船长低于40m的现有船舶,其在执行自卸砂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上有一定的困难之时,则可以适当放宽,然而其至少需要满足内河规范第1篇第2章船体结构一般规定以及第8章大舱口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的要求。
1.3、安全装载手册在内河规范第1篇13.1.1.3中提出了对船长大于40m的自卸船应配备满足2.1.2.3要求的《安全装载手册》,以下结合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制订的《内河自卸砂船货物装运技术要求(暂行)》对重点要求加以说明。
2、内河自卸砂船的船体的措施
2.1、输送带装里
内河自卸砂船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首部设有输送带装置,用于传输沙石,输送带装置长度一般为船长的1/3,如船长70米的自卸砂船,其输送带装置长约25米。砂船输送带存在客观安全风险:一是容易形成盲视区,不利驾驶人员判断;二是输送带太长,造成船舶操纵性能下降;三是事故发生时,伸出的输送带极易碰到桥梁、插人其他船舶造成人员伤亡和货物移位,而货物移位可能导致船舶倾侧;四是由于其自身结构强度的缺陷导致输送带自身在装卸及航行中自损。为尽可能消除上述安全风险,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在船首和驾驶室安装CCVT可视系统,弥补驾驶视线的不良影响;二是鼓励支持船东、船厂技术创新,研究折叠式、旋转式输送带装置,尽可能减少输送带装置的长度;三是船舶倾斜试验时,应把输送带装置伸至最长的状态,以检验其最危险状态时的稳性。
2.2、要注意横舱壁的设置以及密封性
其在进行检验知识树,应该给仔细确定设计图纸其对各横舱壁的位置要求以及密封性要求,其现场应该逐一进行核实,一旦发现问题的话需要第一时间提出同时保证整改到位。同时关注自由液面的影响,因为自卸砂船的自由液面对其稳性的影响比较大,因此需要关注货舱底部的积水槽(舱)的宽度以及舱底结构是否同图纸之间是一致,同时对轮机部份的舱底水系统的运行状况以及效率而关注,保证可以及时有效地将舱底积水及时排出。
2.3、压载水
一些自卸砂船在满载状态时采用水压载,这些水压载,并不是为了调节船舶浮态,纯粹是为了降低船舶重心高度而使船舶稳性满足要求。实际装载中,船东往往将压载水抽掉,而在货舱装载更多货物,成为变相超载,造成船舶重心明显提高,船舶稳性显著下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海事现场监管基本上发现不了这种超载行为。因此,审图和检验时应特别注意压载水问题,因稳性不符合要求而必须采用永久压载时,不得采用水压载,只能采用铁块、水泥块等作为固定压载,以消除变相超载带来的船舶安全隐患。
2.4、货舱区域大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过去对自卸砂船的稳性计算中,常忽略了自卸砂船砂斗底会存在大量的积载水形成大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这类船舶在装载时,是由采砂或吸砂船直接将砂从江海中抓挖或抽吸到自卸砂船中,整个装载过程会造成砂斗底部的大量积载水,这些积载水若不及时被抽排,在整个装载和运输过程中必然会造成大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因此,对这类船舶有必要在其砂舱底设置不能形成大自由液面的排水槽以及液位报警、专用抽排设施进行抽排水,确保船舶稳性安全。近年来在东江水域已发展使用具有射流吸砂功能的自吸自卸砂船,这类船更应考虑砂舱面及砂舱底的积载水形成大自由液面的影响,还应考虑舷侧的抽吸设备在抽吸状态下产生的倾侧力矩对稳性的影响。如上所述,自卸砂船结构形式的混乱而又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求的状态,与我们的管理是很不相适应的。事实上,这类船舶在过去曾发生过不少由于结构强度不足,以及由于大自由液面影响稳性而造成船舶断裂和翻沉的事故,严重地影响到水上安全生产,危害船上人员生命安全。为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对这类船舶从源头上抓好管理,即从这类船舶的设计建造入手,根据过去的经验,采用现行的规范以及直接理論计算的方式,制定与实际比较相适宜的结构形式和计算的要求,使自卸砂船在结构、稳性和设备方面在设计源头上得到规范管理,我省《自卸砂船检验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就是在这种形势的要求下制定和颁布实施的。
3、结语
加强对自卸砂船的检验工作,才可以有效避免出现自卸砂船的安全事故。虽然国家的船检法规、规范等等对于自卸砂船有着比较全面的规定,然而要求船检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在工作之中把各个检验要求落到实处,那么才可以起到给船舶质量把关,并且为航行安全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远臻.内河自卸砂船伸缩型输送带装置的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邝永顺,黄文清,谢卓廷.内河自卸砂船稳性状况分析[J].中国水运,2010,04:21-22.
[3]赵阳.内河自卸砂船舱口围板结构的图纸审批和检验的建议[J].珠江水运,2010,04:78-79.
关键词:内河自卸砂船;船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 C3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内河自卸式砂船是江西九江内河船船型的一种,有近三十多艘.近年来,内河自饵自卸式砂船越造越大,已建造船长70多米的自卸砂船。为进一步提高内河自卸砂船建造检验质量,现就内河自卸砂船审图和检验应注意的事项,谈谈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供参考。
1、对自卸砂船船体的船检法规和规范原则要求
1.1、自卸砂船船体检验法规
由于其在自卸砂船出现水上交通事故之中,出现翻船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断裂问题,因此就把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其稳定以及结构等等角度,而对于常规船型具有一些共性的设备配备等等方面的要求,不做赘述。
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之中的第六章之中的3.3.2.1需要考虑其最为基本的装载情况:a)满载出港;b)满载到港;c)空载到港。而根据自卸船的具体情况,则应该要求加算卸砂状态的工况作为相关补充的条件,同时在货物重心高度而取值之时,应该考虑到皮带机输送带之上的货砂重量的中心。自由液面的影响除过淡水、燃油等等常规自由液面影响,而根据内河法规修改通报第六篇3.3.3.6之中的要求,应该对船舶的初稳性高度以及复原力臂曲线都应该计入到积水槽(舱)之内液体的自由液面的影响。散货的分布、重量以及重心位置应该依据内河法规(2004)3.3.3.2考虑所载货砂的分布、重量以及重心位置之时,其容重取值不可以太大。否则的话其在相同的满载排水量之下,比如说实际装载容重较设计值小之时,货砂的实际重心高度同计算值取值比较大,比较危险,可能发生具体装载之时稳性不满足要求的情况。散货滑移附加倾侧力臂的影响而应该依据内河法规(2008)修改通报第六篇3.3.3.1要求,自卸砂船的复原力臂计算之时应该扣除散货滑移附加倾侧力臂的相关影响。
船舶初始横倾角的影响,船舶初始横倾角其对于稳性较为敏感,应该提出较为特别的要求。而根据内河法规第6篇3.1.1.7,其在船舶开航之前,船长则应该核查船舶的浮态,促使其尽可能保持正浮,而初始横倾角应不应该高过0.5°。
1.2、船体结构方面的要求
对于自卸砂船的船体结构,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内河规范)(2009)中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对常规船型的一般要求之外,单列了第13章自卸砂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其包括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要求:对于船长大于或等于40m小于60m的自卸砂船,其在货舱范围内船底骨架和甲板骨架应采用纵骨架式。其对于船长低于40m的现有船舶,其在执行自卸砂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上有一定的困难之时,则可以适当放宽,然而其至少需要满足内河规范第1篇第2章船体结构一般规定以及第8章大舱口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的要求。
1.3、安全装载手册在内河规范第1篇13.1.1.3中提出了对船长大于40m的自卸船应配备满足2.1.2.3要求的《安全装载手册》,以下结合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制订的《内河自卸砂船货物装运技术要求(暂行)》对重点要求加以说明。
2、内河自卸砂船的船体的措施
2.1、输送带装里
内河自卸砂船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首部设有输送带装置,用于传输沙石,输送带装置长度一般为船长的1/3,如船长70米的自卸砂船,其输送带装置长约25米。砂船输送带存在客观安全风险:一是容易形成盲视区,不利驾驶人员判断;二是输送带太长,造成船舶操纵性能下降;三是事故发生时,伸出的输送带极易碰到桥梁、插人其他船舶造成人员伤亡和货物移位,而货物移位可能导致船舶倾侧;四是由于其自身结构强度的缺陷导致输送带自身在装卸及航行中自损。为尽可能消除上述安全风险,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在船首和驾驶室安装CCVT可视系统,弥补驾驶视线的不良影响;二是鼓励支持船东、船厂技术创新,研究折叠式、旋转式输送带装置,尽可能减少输送带装置的长度;三是船舶倾斜试验时,应把输送带装置伸至最长的状态,以检验其最危险状态时的稳性。
2.2、要注意横舱壁的设置以及密封性
其在进行检验知识树,应该给仔细确定设计图纸其对各横舱壁的位置要求以及密封性要求,其现场应该逐一进行核实,一旦发现问题的话需要第一时间提出同时保证整改到位。同时关注自由液面的影响,因为自卸砂船的自由液面对其稳性的影响比较大,因此需要关注货舱底部的积水槽(舱)的宽度以及舱底结构是否同图纸之间是一致,同时对轮机部份的舱底水系统的运行状况以及效率而关注,保证可以及时有效地将舱底积水及时排出。
2.3、压载水
一些自卸砂船在满载状态时采用水压载,这些水压载,并不是为了调节船舶浮态,纯粹是为了降低船舶重心高度而使船舶稳性满足要求。实际装载中,船东往往将压载水抽掉,而在货舱装载更多货物,成为变相超载,造成船舶重心明显提高,船舶稳性显著下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海事现场监管基本上发现不了这种超载行为。因此,审图和检验时应特别注意压载水问题,因稳性不符合要求而必须采用永久压载时,不得采用水压载,只能采用铁块、水泥块等作为固定压载,以消除变相超载带来的船舶安全隐患。
2.4、货舱区域大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过去对自卸砂船的稳性计算中,常忽略了自卸砂船砂斗底会存在大量的积载水形成大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这类船舶在装载时,是由采砂或吸砂船直接将砂从江海中抓挖或抽吸到自卸砂船中,整个装载过程会造成砂斗底部的大量积载水,这些积载水若不及时被抽排,在整个装载和运输过程中必然会造成大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因此,对这类船舶有必要在其砂舱底设置不能形成大自由液面的排水槽以及液位报警、专用抽排设施进行抽排水,确保船舶稳性安全。近年来在东江水域已发展使用具有射流吸砂功能的自吸自卸砂船,这类船更应考虑砂舱面及砂舱底的积载水形成大自由液面的影响,还应考虑舷侧的抽吸设备在抽吸状态下产生的倾侧力矩对稳性的影响。如上所述,自卸砂船结构形式的混乱而又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求的状态,与我们的管理是很不相适应的。事实上,这类船舶在过去曾发生过不少由于结构强度不足,以及由于大自由液面影响稳性而造成船舶断裂和翻沉的事故,严重地影响到水上安全生产,危害船上人员生命安全。为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对这类船舶从源头上抓好管理,即从这类船舶的设计建造入手,根据过去的经验,采用现行的规范以及直接理論计算的方式,制定与实际比较相适宜的结构形式和计算的要求,使自卸砂船在结构、稳性和设备方面在设计源头上得到规范管理,我省《自卸砂船检验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就是在这种形势的要求下制定和颁布实施的。
3、结语
加强对自卸砂船的检验工作,才可以有效避免出现自卸砂船的安全事故。虽然国家的船检法规、规范等等对于自卸砂船有着比较全面的规定,然而要求船检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在工作之中把各个检验要求落到实处,那么才可以起到给船舶质量把关,并且为航行安全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远臻.内河自卸砂船伸缩型输送带装置的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邝永顺,黄文清,谢卓廷.内河自卸砂船稳性状况分析[J].中国水运,2010,04:21-22.
[3]赵阳.内河自卸砂船舱口围板结构的图纸审批和检验的建议[J].珠江水运,2010,04: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