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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裁量基准规范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