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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法律职业阶层的组织形态与价值取向两个维度的考察,并将古典中国与古代英格兰的法律职业对比之后,作者认为古典中国未形成独立成熟的法律职业阶层.知识结构的单一、内部交流机制的缺乏在技术层面上是制约古典中国法律职业阶层产生的因素,这对于当今中国法律职业呈现分裂状况下的法治建设是具有警示与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