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为何比法律人更嗜杀

来源 :方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sume_0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复旦投毒案”的被告人林森浩该判死刑吗?这样一个问题,总是让我们容易想起药家鑫,那个于2011年6月被执行死刑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两案的被告人都是大学生,都是被控故意杀人,也都被判死刑。与药家鑫案一样,林森浩案的最大争议并非有罪与否,而是该不该判处死刑。前后虽有四年之隔,但两案审理过程中,汹涌的网络民意的基调却惊人的一致,都是一片喊杀之声,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微弱的反对声音主要来自法律人,包括学者、律师以及个别法官和检察官。即便如此,反对死刑的声音与支持者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从声势上看,反对死刑更多是法律人的自说自话,除了少数被告人同学和媒体的支持外,很难说有多少民意基础。
  就事实和法律而言,林森浩是否有杀人故意,是否罪该致死,可能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是网络舆论的“一边倒”,屡次让法律人站在社会公众的对立面,却不容法律人不反思。必须承认,“仁慈”往往不是通常适用于法律人的标签。法官、检察官的标准形象是公正严明、刚直不阿,律师的形象则相对复杂,一方面可能是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则可能是狡猾和贪婪。不论如何,“留人一命”并非法律圈的传统。相反,社会公众吃斋礼佛者已然为数不少,不忍杀鸡剐鱼者更是多了去。既然如此,为何在林森浩、药家鑫等案件中,公众普遍比法律人更“嗜杀”呢?
  解释之一,可能在于两者对犯罪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法律人——尤其是常年游走于刑事司法領域者——看惯血腥和凶杀,熟知人性最残忍的一面,因此对于林森浩这种以相对“文明”和“高科技”的投毒方式杀人的行为,并无太大的震撼。相反,公众的日常经验中往往只有柴米油盐风花雪月,偶然得知一起凶杀案,一时心惊肉跳心潮澎湃也在所难免。法律人可能觉得情有可原,公众却大多认为十恶不赦。后者“嗜杀”,几乎也就顺理成章。
  这样一种解释,其实有不少例子可供作证。一些研究发现,相比职业法官,陪审团中的陪审员往往更倾向于判处重刑。国内一些观察者也注意到,在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过程中,民事和行政法官的量刑主张通常更重,也更愿意投票赞成死刑。也就是说,即使同样是法律人,较少暴露在残忍案件之中的法官也更为偏好死刑。
  解释之二,可能在于将被告人“人格化”的程度不同。公众对林森浩案的兴趣,一般仅限于粗略的案情,无非是一个等同于凶手的抽象的符号。与此相反,法律人的思维惯性(其实也是量刑程序的要求)会使其关注更多细节和背景,因此林森浩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年轻人,一个同自身一样有优点也有缺陷的人。当网民宣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时候,他下意识里只不过杀死一个抽象的名字;而法律人掂量量刑的时候,内心却容易浮现出一个具体的林森浩。
  对于复旦学生,被害人黄洋固然值得同情,但凶手林森浩一样是经常在食堂擦肩而过或在操场一起打球的活生生的人。其行为固然令人扼腕,但要眼睁睁看到他被押赴刑场也多有不忍。同理,当一个记者深入林森浩的生活之后,林森浩也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字,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具体的人。于是在公众一片喊杀的同时,记者和复旦学生却成为和法律人站在一边的少数。
  解释之三,可能在于公众的“被害人立场”。换位思考是人类的本能,也是怜悯、同情、愤怒等多种情绪的根源。面对刑事犯罪,尤其是凶杀等恶性犯罪,公众在下意识间往往把自身当作潜在的被害人,因而容易对被告人产生憎恨乃至杀戮之心。正是因此,公众的“嗜杀”既是一种对罪犯的惩罚和对被害人的同情,也是一种潜在的自我保护。相比之下,法律人的思维习惯往往是从被告人权利出发,动辄强调人权保障和无罪推定,因而更容易反对死刑适用。
  最后一种解释,可能在于法律人和公众的知识结构不同。大概自九十年代起,死刑废除论已经流行于中国各大法学院。刑法教授们一方面承认死刑在当下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纷纷鼓吹渐进废除论。耳濡目染之下,多数法学院毕业生都或多或少反对死刑。但对普通百姓而言,“杀人偿命”可能还是根深蒂固的观念。如此一来,法律人和公众之间的龃龉也就在所难免,尤其是在林森浩、药家鑫等也许谈不上十恶不赦却引发巨大争议的杀人案件当中。
其他文献
百变的面貌、利落的身手、机智的应变、疾恶如仇的性格……這个秋冬,根据湄公河惨案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湄公河行动》中的警方卧底方新武彻底“火”了一把。不少人或有疑问:方新武的原型是谁?真实世界里卧底也是这样执行任务的吗?  为了还原颇具神秘色彩的卧底,本刊采访了大量从事过卧底工作的一线侦查人员,他们有的千里追逃犯、有的只身赴毒贩之约,然而褪去孤胆英雄的光鲜外衣,执着、坚定与平凡是大多数卧底的日常。
老同学的老领导新任司法局长,约我去聊聊怎么与法学院合作。座谈中局长提到,如今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法治意识都大有提升,不少基层干部和企业老总知道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都希望她能推荐一些好律师,可是她却面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怎么样才算一个好律师?要知道,律师可不像医生,没有什么主任副主任主治律师等级别之分;律所也不像医院,没有什么一二三甲乙丙等各种等级。不仅如此,官方任何一次尝试对律师分级的举动,甚至仅
在成都,我见过48岁退休的法官:18岁参加工作,48岁完成30年工龄。“当打之年”急流勇退,耐不住“寂寞”,于是就变换身份,到律师事务所“发挥余热”。毫无疑问,这样的资深法官做律师业务,必然是风生水起。  此前读到一篇文章,在地球另一端的美国,堪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全美最老的法官已经马上要到104岁。最关键的是,他还在照常审理案件。这个“寿星级”法官叫韦斯利·布朗,生于1907年6月22日。当他加
最近最火的莫过于一哥们儿在饭桌上调侃政治人物,段子被饭桌酒友偷拍放到网上,酿成轩然大波。这让人想起苏联曾经的“厨房文化”,白天正襟危坐,晚上回家在厨房吃饭时开始讲讲真话,讽刺时政,尽管条件简陋,人们获得了畅所欲言的隐私空间,在炉灶饭桌边编排出各种政治笑话和经典段子。这种饭局段子、厨房文化虽不是阳春白雪,但是否应严行禁止、口诛笔伐呢?大可不必,饭桌是一个封闭的私密空间,在这个场合个人的言论与公共空间
又到一年的两会季。每年的全国两会季,媒体总会整理出本次两会的几个关键词。两会关键词,既是两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其实也就是当前社会发展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两会关键词的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回顾一下历年的两会关键词,我们会发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沿海开放、商品经济、通货膨胀、下海、下岗、小康”等两会关键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