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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应从国家的战略高度出发,以世界眼光对粤港的发展只标、相互作用承新进行恰当的定位,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合作新机制。根据CEPA协议内容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在坚持审慎、渐进、开放以及优势互补原则的前提下,创新粤港金融合作路径,可以从联合创建石油期货市场、建立粤港创业板的联动投融资机制以及共建人民币离岸中心等方面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地创建穗深港国际金融中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