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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改革以来农村经济发展所需市场主体的组织创新,指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作业和服务的农机专业户(大户)按照约定或依法登记注册而组织起来的民办机构,拥有一定的机具、资金、制度和约定,坚持入退自由、民主管理,在资金、技术、信息、作业、收费和维修等环节,组织会员进入市场,提供农业生产相关服务,以提高农机具作业量、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成员经济收入,抵御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