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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意见》规定将强化其贷款投向监测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发放涉农贷款业务,视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在专项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此外,《意见》还对小贷公司业务开展作了严格限制,小贷公司未经省金融办批准,擅自开展业务的,由当地主管部门约谈高管、严重警告,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