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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国务院出台了不动产登记的新规定,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管理办法就有了新的发展方向。我国的不动产事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动着各种各样的民用建筑和各种类型的商用建筑的发展。而在不动产项目登记管理中,对不动产的登记管理是一个标志性的开端性的文件。在不动产的登记管理过程中,登记工作开展的是否順利、登记信息查询是否方便以及登记结果所持有的社会公信力是否足够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值得分析研究的。
关键词: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 档案管理;分析
引言:
我国工程项目不动产的适用范围在不动产行业的不断影响下也在不断的发展,不动产项目的业务范围不断的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扩展也逐渐过渡到了与其他投资主体都相关的项目上。这种政府扶持的相对而言在政府监管下比较公开透明的相对公平的方式,逐渐成长为一种最优档案登记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有效的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有的不动产档案管理项目的本质出发点虽然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得到最好的发展,不动产档案管理中还是存在各种或明或暗的隐患的问题的。
1.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内容特点
1.1 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内容
就我国目前推行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在档案管理中对于实体的记录主要集中反映了两个实质性的内容:首先是对于不动产项目的据实描述,也就是根据实际的客观事实,对不动产项目进行具体描述。这其中就包含几个主要的要素,分别是所描述不动产具体的地理位置,其质量的优劣程度以及不动产占地面积以及自身建筑面积等等相关的规格状况。其次就是不动产有关权属的真实记录。也就是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动产的使用人,以及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均不在所在地时,不动产的代管人。最后还包括不动产是否出让,以及出让人和承典人。这就牵涉到一些特定不动产的所有问题。还包括了不动产不能够相分离单独核算的所属物的归属和等级问题。
1.2 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 特点
1.区域性与唯一性
就广义的概念来界定不动产,就是指根据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在物理空间上不能够移动的财产。这其中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就是将不动产的内容真实可观的反映在白纸黑字上。对于所有权的记录,就是今后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主要证明文件。
2.法定性与凭证性
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办法就是基于我国立法机关的法律文件下发的管理办法,是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的。我国刚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动产档案管理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所以,对于不动产行业而言,理顺登记管理机制,在实行过程中如何科学高效地管理好、利用好登记档案,这对于社会公信力起着很大的作用。
3.规范性与政策性
不动产登记档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改良之后形成的一种法律形式。是具有规范性的政策性文件。
2.加强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 措施
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建议以及实行的措施,时间节点都是在相关所属不动产业务登记办理完成,归档之后进行的。但是,归档整理不是意味着档案登记工作的技术,而是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就是保管和利用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中非常关键的环节。
不动产登记制度即是国家法律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交易的安全而设置的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办法就是基于我国立法机关的法律文件下发的管理办法,是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的。其实,随着不动产行业的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必然性要求。这项管理制度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随著全省各地的工作依据国家规定逐渐开始推行,不动产统一档案登记管理在新常态下强化管理措施就是非常必要的。
2.1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分属国土、房屋、农业等多个部门,任务管理的职权是相对比较分散的,不同部门有着各自的管理办法。并没有统一的部门对于管理需要的材料进行明确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涉及到非常多的环节,涉及到的人员的角色是非常多的,所以整个系统的项目进行监管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工程的。政府在市场中如果可以加大监管力度,就会给企业领导施加一定的法律政策的压力。政府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监管项目,进行严格的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程序的履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个人的弄虚作假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徇私舞弊的情况如果能够得到遏制,公司就会被专业的监督员来监督,这样的话大家在被强制监督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管理也会强制性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明确自己的底线和原则。擅自滥用权力、知法犯法的事情就可能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市场只有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运转,才能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2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于工作记录要求就是绝对的真实。在进行业务办理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化依据进行管理。在办理转移、抵押、限制等各类业务时,查询原档是必要的流程不可以忽略。
在进行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时,如何准确的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是需要非常慎重的。根据不动产档案登记的实际情况,同时还是要派专门的人员进行情况的调查的,看看是不是与实际的情况相符的。合理的档案登记方法是进行正确档案登记的关键因素,成熟的市场环境就是档案登记的最低登记标准之一的,这是一切开始的大前提。档案登记是需要有专门的专家来了解市场成本,在这之后才能够进行结合市场成本有一个专业的档案登记的过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查清不动产登记人是否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在选择档案登记人员时要慎重,如果有的档案登记人员的思想根本就是不端正的,自己的个人素质是不高的,那么这样的的档案登记人员就是不合格的。档案登记的时间也不能够太短,这样是没有办法很好的全方位的检查招不动产登记公司是不是具有真正的实力来完成这个不动产登记项目的。
3.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的归档制度
新常态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 各项制度正在完善阶段时期,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档工作必须要保证管理的全面性。档案登记人员是应该有单独的工作区域,在归档之前,档案登记人员与不动产单位的人要进行核对的,这样就可以在根源上避免了信息的不良泄露。部门也应该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待恶意的泄漏机密的人应该给予严惩。
4.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效力
不动产的统一档案管理工作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应的。即使是档案登记完成了,管理的人也不能够马虎。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部门应该用很多时间来反复的检查核对档案登记单位的工程清单,在所给的工程清单中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有发现缺漏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与相关的建筑公司沟通进行解决。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才能够减少问题的出现率。
结束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很快的速度发展,不动产行业的发展背景和发展前景是非常让人期待的。但是,不动产行业自身也是面临着非常巨大的挑战。不动产行业如果想要在之后的过程中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对市场潮流的敏感度是应该随时保持的,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整体质量的保障更是应该重视的。不动产项目档案管理管理今后会越来越完善。特别是我国刚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动产档案管理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所以,对于不动产行业而言,理顺登记管理机制,在实行过程中如何科学高效地管理好、利用好登记档案,这对于社会公信力起着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妍.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建筑施工,2017,第30卷(第6期):378~379
[2]李文丽,汤峰.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浙江国土资源,2017,第36卷(第11期):90~91
[3]周兆杰,李宏男.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土地登记档案的整理分类和数字化[J]建筑施工,.2017,(1):150~151
关键词: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 档案管理;分析
引言:
我国工程项目不动产的适用范围在不动产行业的不断影响下也在不断的发展,不动产项目的业务范围不断的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扩展也逐渐过渡到了与其他投资主体都相关的项目上。这种政府扶持的相对而言在政府监管下比较公开透明的相对公平的方式,逐渐成长为一种最优档案登记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有效的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有的不动产档案管理项目的本质出发点虽然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得到最好的发展,不动产档案管理中还是存在各种或明或暗的隐患的问题的。
1.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内容特点
1.1 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内容
就我国目前推行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在档案管理中对于实体的记录主要集中反映了两个实质性的内容:首先是对于不动产项目的据实描述,也就是根据实际的客观事实,对不动产项目进行具体描述。这其中就包含几个主要的要素,分别是所描述不动产具体的地理位置,其质量的优劣程度以及不动产占地面积以及自身建筑面积等等相关的规格状况。其次就是不动产有关权属的真实记录。也就是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动产的使用人,以及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均不在所在地时,不动产的代管人。最后还包括不动产是否出让,以及出让人和承典人。这就牵涉到一些特定不动产的所有问题。还包括了不动产不能够相分离单独核算的所属物的归属和等级问题。
1.2 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 特点
1.区域性与唯一性
就广义的概念来界定不动产,就是指根据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在物理空间上不能够移动的财产。这其中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就是将不动产的内容真实可观的反映在白纸黑字上。对于所有权的记录,就是今后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主要证明文件。
2.法定性与凭证性
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办法就是基于我国立法机关的法律文件下发的管理办法,是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的。我国刚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动产档案管理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所以,对于不动产行业而言,理顺登记管理机制,在实行过程中如何科学高效地管理好、利用好登记档案,这对于社会公信力起着很大的作用。
3.规范性与政策性
不动产登记档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改良之后形成的一种法律形式。是具有规范性的政策性文件。
2.加强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 措施
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建议以及实行的措施,时间节点都是在相关所属不动产业务登记办理完成,归档之后进行的。但是,归档整理不是意味着档案登记工作的技术,而是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就是保管和利用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中非常关键的环节。
不动产登记制度即是国家法律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交易的安全而设置的我国新常态下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办法就是基于我国立法机关的法律文件下发的管理办法,是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的。其实,随着不动产行业的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必然性要求。这项管理制度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随著全省各地的工作依据国家规定逐渐开始推行,不动产统一档案登记管理在新常态下强化管理措施就是非常必要的。
2.1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分属国土、房屋、农业等多个部门,任务管理的职权是相对比较分散的,不同部门有着各自的管理办法。并没有统一的部门对于管理需要的材料进行明确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涉及到非常多的环节,涉及到的人员的角色是非常多的,所以整个系统的项目进行监管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工程的。政府在市场中如果可以加大监管力度,就会给企业领导施加一定的法律政策的压力。政府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监管项目,进行严格的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程序的履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个人的弄虚作假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徇私舞弊的情况如果能够得到遏制,公司就会被专业的监督员来监督,这样的话大家在被强制监督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管理也会强制性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明确自己的底线和原则。擅自滥用权力、知法犯法的事情就可能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市场只有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运转,才能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2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于工作记录要求就是绝对的真实。在进行业务办理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化依据进行管理。在办理转移、抵押、限制等各类业务时,查询原档是必要的流程不可以忽略。
在进行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时,如何准确的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是需要非常慎重的。根据不动产档案登记的实际情况,同时还是要派专门的人员进行情况的调查的,看看是不是与实际的情况相符的。合理的档案登记方法是进行正确档案登记的关键因素,成熟的市场环境就是档案登记的最低登记标准之一的,这是一切开始的大前提。档案登记是需要有专门的专家来了解市场成本,在这之后才能够进行结合市场成本有一个专业的档案登记的过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查清不动产登记人是否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在选择档案登记人员时要慎重,如果有的档案登记人员的思想根本就是不端正的,自己的个人素质是不高的,那么这样的的档案登记人员就是不合格的。档案登记的时间也不能够太短,这样是没有办法很好的全方位的检查招不动产登记公司是不是具有真正的实力来完成这个不动产登记项目的。
3.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的归档制度
新常态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 各项制度正在完善阶段时期,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档工作必须要保证管理的全面性。档案登记人员是应该有单独的工作区域,在归档之前,档案登记人员与不动产单位的人要进行核对的,这样就可以在根源上避免了信息的不良泄露。部门也应该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待恶意的泄漏机密的人应该给予严惩。
4.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效力
不动产的统一档案管理工作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应的。即使是档案登记完成了,管理的人也不能够马虎。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部门应该用很多时间来反复的检查核对档案登记单位的工程清单,在所给的工程清单中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有发现缺漏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与相关的建筑公司沟通进行解决。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才能够减少问题的出现率。
结束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很快的速度发展,不动产行业的发展背景和发展前景是非常让人期待的。但是,不动产行业自身也是面临着非常巨大的挑战。不动产行业如果想要在之后的过程中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对市场潮流的敏感度是应该随时保持的,不动产档案登记管理整体质量的保障更是应该重视的。不动产项目档案管理管理今后会越来越完善。特别是我国刚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动产档案管理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所以,对于不动产行业而言,理顺登记管理机制,在实行过程中如何科学高效地管理好、利用好登记档案,这对于社会公信力起着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妍.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建筑施工,2017,第30卷(第6期):378~379
[2]李文丽,汤峰.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浙江国土资源,2017,第36卷(第11期):90~91
[3]周兆杰,李宏男.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土地登记档案的整理分类和数字化[J]建筑施工,.2017,(1):1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