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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利益分配是服装企业与供应商联盟中关键而又矛盾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它对合作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本文介绍用Shapley值法来解决服装企业与供应商利益分配的问题,Shapley值法有助于合作成员间利益的合理分配,使合作持续和稳定。
[关键词] 供应商 Shapley值法 利益分配
一、引言
服装行业具有很长的供应链。从最初的纤维,经过面料设计,进行服装设计,再到销售环节,一直到最终消费。服装供应链上的某些工序具有可分割性,并且规模经济不明显,所以服装业也是外包业务最多的行业。对于服装行业来说,其供应链主要由服装企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构建,其在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主要包括面辅料供应商、分销商,以及一些业务外包的承担企业。面辅料供应商供应的原料将直接关系到服装的最终质量。所以,服装企业在与面辅料供应商达成联盟后,就能够最终达到直接降低供应链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等等。服装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如果分配不合理,成员企业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倾向,并可能导致合作失败。如何使利益分配合理化,以提高成员的积极性,是供应链合作伙伴需要很好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设计良好的分配方案是合作能够有效运转的基础,而Shapley值法是解决这一类问题的方法之一。
二、Shapley值法介绍
Shapley值法是由Shapley L. S.在1953年提出的用于解决多人合作博弈问题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尤其是解决合作各方利益分配问题时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当n个人从事某项经济活动时,对于他们之中若干人组合的每一种合作形式,都会得到一定的效益,当人们之间的利益活动非对抗性时,合作中人数的增加不会引起效益的减少,这样全体n个人的合作将带来最大效益,Shapley值法是分配这个最大效益的一种方案。
在供应链企业合作博弈中,每个企业应当从合作的收益中分得各自应得的份额,这可以用一个n维向量来表示:这个向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2)
向量X称为合作博弈的一个分配,其中表示局中人i所得到的份额。条件(1)称为个体合理性条件,可以这样理解它:一个企业 如果它加入到供应链结盟中所得到的收益还不如单干所得到的收益多,很难想象它会加入供应链。条件(2)称为集体合理性条件,可以这样来解释它:假设全部局中人组成大联盟N, v (N)必须分光,否则局中人都不会同意,即: ;另一方面,总的分配不能超过总收益v (N),否则分配中就会有“空头支票”,故因此条件(2)应当满足。
在Shapley值法中,合作博弈I=[N,v]的各个成员所得利益分配称为Shapley值,并记作:为合作博弈的Shapley值,每个参与人的收益即Shapley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 (所有 iU)
式中,,U为博弈所有局中人的组成集合,是子集S中的元素个数,n位集合N中的元素个数,为子集S的效益,是子集S中除去企业i后可取得的效益。= S,。
这种基于Shapley值法的收益分配方式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同于基于投资成本的比例分配,而是基于各合作伙伴在供应链联盟经济效益产生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来进行分配的一种分配方式,相比较而言该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优越性。
三、Shapley值法在服装行业利益分配应用实例分析
假设A为服装企业,B为A企业的分销商,C为A企业的供应商,如果这三家企业单独经营可以分别获利为1000,如果A和B联合,则可获利7000;如果A和C联合,则可获利5000;如果B和C联合可获利4000;如果ABC联合则可获利10000。在组成大联盟以后的收益是10000,如果三家公司平均分配,则各得3333.33。这个值虽然大于二家企业独立经营的收益,但是这种平均分配方案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且A, B会认为他们的收益之和小于他们单独组成联盟的收益,因此,可能不愿加入联盟。下面我们采用Shapley值法对联A的收益进行分配。
将A, B, C三个企业的联盟记为I= (1,2,3},三家企业独立经营获利记为v(1)=v(2)=v(3)= 1000,有A企业参与的集合为:。并且可知v(1U2}=7000,v(1U3}=5 000,v(2U3)=4000,
=10000。按照Shapley值法求的值,供应商A的分配收益计算如表。
由表可知=4000,同理计算可得=3500,=2500。 >1000,则A,B,C三企业均会认同组成供应链以合作运营。对于每两个公司的收益之和大于这两个公司单独组成的联盟的收益,所以说三家联盟的收益比单独任何一家或两家得到的收益都好,于是三家加入联盟合作的积极性会比较高,联盟的稳定性也比较好。
四、服装行业供应链联合作中应注意的方面
1.风险共担问题。实际上,风险和利益问题是挂钩的,企业承担风险必然是希望得到相应的回报。由于对利润分配的不确定性的考虑,许多企业不愿意承担无回报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合作联盟中的企业并不利用那些能够使整体增值和竞争力增强的新技术,最终导致联盟中所有企业的利益受损。
2.信任问题。合作中的各企业是以信任为基础,盈利为前提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机制的建立,将使企业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还可以减少因摩擦而带来的损失。只有双方都相互信任,才可以在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实现真正的合作。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的残酷性,一此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不会把信息完全公布给其供应商和制造商,因此,导致了合作的不确定性。企业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情感和信誉等方面加强对对方的信任,消除合作中不稳定的因索。
3.建立沟通通道,培育共同文化。联盟中的企业相互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宗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沟通不仅是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以获得相互有用的信息资源,还指的是相互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解决合作问题的能力。信息不对称是沟通问题的最大障碍,企业怎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解和相互协作是供应链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结束语
在Shapley值法分配方案中,考虑了各参与人对联盟总收益的重要程度,从的值可以看出班轮公司i对子集S的收益所做的贡献的大小,并以此为分配依据进行收益的分配。这体现了按照贡献大小分配的原则,避免了平均分配带来的弊端,能够调动供应链合作成员的积极性,可以看出Shapley值法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分配方式解决方法。
但是,用Shapely值法进行利益分配也存在一些缺陷。它在分配时没有考虑各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各自承担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对不同的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对承担风险大的企业,适当增加它在利益分配中的比重才显得更合理。再比如,联盟内部的成员均可以独立地选择自己的努力水平,然而对其总收益的边际贡献不仅依赖于各成员自身的努力水平,还取决于其他成员企业的努力水平。因而这种收益分配方式可能导致偷懒行为的出现。因而,用Shapley值法来分配供应链合作成员间的利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1]段贵军 王宝阔:基于Shapley值法的班轮联盟利益分配问题研究. 水运科学研究,2006,3 第一期
[2]李 霞 严广乐:供应链成员之间利益分配的合作博弈分析.商场现代化,2006, 3总第461期
[3]朱 沛 冯小东 李 琪:航空联盟中的博弈分析. 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5,10第23卷第5期
[4]马士华 王 鹏:基于Shapl ey值法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间收益分配机制.工业工程与管理,2006,第4期
[5]郝 海 郑主愕:基于Shapley值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利益风险分配机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5,9第7卷第5期
[6]潘暑风 张 钦:基于Shapley值法的供应链收益分配的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物流科技,2007,第7期
[关键词] 供应商 Shapley值法 利益分配
一、引言
服装行业具有很长的供应链。从最初的纤维,经过面料设计,进行服装设计,再到销售环节,一直到最终消费。服装供应链上的某些工序具有可分割性,并且规模经济不明显,所以服装业也是外包业务最多的行业。对于服装行业来说,其供应链主要由服装企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构建,其在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主要包括面辅料供应商、分销商,以及一些业务外包的承担企业。面辅料供应商供应的原料将直接关系到服装的最终质量。所以,服装企业在与面辅料供应商达成联盟后,就能够最终达到直接降低供应链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等等。服装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如果分配不合理,成员企业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倾向,并可能导致合作失败。如何使利益分配合理化,以提高成员的积极性,是供应链合作伙伴需要很好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设计良好的分配方案是合作能够有效运转的基础,而Shapley值法是解决这一类问题的方法之一。
二、Shapley值法介绍
Shapley值法是由Shapley L. S.在1953年提出的用于解决多人合作博弈问题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尤其是解决合作各方利益分配问题时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当n个人从事某项经济活动时,对于他们之中若干人组合的每一种合作形式,都会得到一定的效益,当人们之间的利益活动非对抗性时,合作中人数的增加不会引起效益的减少,这样全体n个人的合作将带来最大效益,Shapley值法是分配这个最大效益的一种方案。
在供应链企业合作博弈中,每个企业应当从合作的收益中分得各自应得的份额,这可以用一个n维向量来表示:这个向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2)
向量X称为合作博弈的一个分配,其中表示局中人i所得到的份额。条件(1)称为个体合理性条件,可以这样理解它:一个企业 如果它加入到供应链结盟中所得到的收益还不如单干所得到的收益多,很难想象它会加入供应链。条件(2)称为集体合理性条件,可以这样来解释它:假设全部局中人组成大联盟N, v (N)必须分光,否则局中人都不会同意,即: ;另一方面,总的分配不能超过总收益v (N),否则分配中就会有“空头支票”,故因此条件(2)应当满足。
在Shapley值法中,合作博弈I=[N,v]的各个成员所得利益分配称为Shapley值,并记作:为合作博弈的Shapley值,每个参与人的收益即Shapley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 (所有 iU)
式中,,U为博弈所有局中人的组成集合,是子集S中的元素个数,n位集合N中的元素个数,为子集S的效益,是子集S中除去企业i后可取得的效益。= S,。
这种基于Shapley值法的收益分配方式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同于基于投资成本的比例分配,而是基于各合作伙伴在供应链联盟经济效益产生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来进行分配的一种分配方式,相比较而言该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优越性。
三、Shapley值法在服装行业利益分配应用实例分析
假设A为服装企业,B为A企业的分销商,C为A企业的供应商,如果这三家企业单独经营可以分别获利为1000,如果A和B联合,则可获利7000;如果A和C联合,则可获利5000;如果B和C联合可获利4000;如果ABC联合则可获利10000。在组成大联盟以后的收益是10000,如果三家公司平均分配,则各得3333.33。这个值虽然大于二家企业独立经营的收益,但是这种平均分配方案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且A, B会认为他们的收益之和小于他们单独组成联盟的收益,因此,可能不愿加入联盟。下面我们采用Shapley值法对联A的收益进行分配。
将A, B, C三个企业的联盟记为I= (1,2,3},三家企业独立经营获利记为v(1)=v(2)=v(3)= 1000,有A企业参与的集合为:。并且可知v(1U2}=7000,v(1U3}=5 000,v(2U3)=4000,
=10000。按照Shapley值法求的值,供应商A的分配收益计算如表。
由表可知=4000,同理计算可得=3500,=2500。 >1000,则A,B,C三企业均会认同组成供应链以合作运营。对于每两个公司的收益之和大于这两个公司单独组成的联盟的收益,所以说三家联盟的收益比单独任何一家或两家得到的收益都好,于是三家加入联盟合作的积极性会比较高,联盟的稳定性也比较好。
四、服装行业供应链联合作中应注意的方面
1.风险共担问题。实际上,风险和利益问题是挂钩的,企业承担风险必然是希望得到相应的回报。由于对利润分配的不确定性的考虑,许多企业不愿意承担无回报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合作联盟中的企业并不利用那些能够使整体增值和竞争力增强的新技术,最终导致联盟中所有企业的利益受损。
2.信任问题。合作中的各企业是以信任为基础,盈利为前提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机制的建立,将使企业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还可以减少因摩擦而带来的损失。只有双方都相互信任,才可以在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实现真正的合作。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的残酷性,一此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不会把信息完全公布给其供应商和制造商,因此,导致了合作的不确定性。企业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情感和信誉等方面加强对对方的信任,消除合作中不稳定的因索。
3.建立沟通通道,培育共同文化。联盟中的企业相互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宗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沟通不仅是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以获得相互有用的信息资源,还指的是相互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解决合作问题的能力。信息不对称是沟通问题的最大障碍,企业怎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解和相互协作是供应链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结束语
在Shapley值法分配方案中,考虑了各参与人对联盟总收益的重要程度,从的值可以看出班轮公司i对子集S的收益所做的贡献的大小,并以此为分配依据进行收益的分配。这体现了按照贡献大小分配的原则,避免了平均分配带来的弊端,能够调动供应链合作成员的积极性,可以看出Shapley值法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分配方式解决方法。
但是,用Shapely值法进行利益分配也存在一些缺陷。它在分配时没有考虑各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各自承担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对不同的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对承担风险大的企业,适当增加它在利益分配中的比重才显得更合理。再比如,联盟内部的成员均可以独立地选择自己的努力水平,然而对其总收益的边际贡献不仅依赖于各成员自身的努力水平,还取决于其他成员企业的努力水平。因而这种收益分配方式可能导致偷懒行为的出现。因而,用Shapley值法来分配供应链合作成员间的利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1]段贵军 王宝阔:基于Shapley值法的班轮联盟利益分配问题研究. 水运科学研究,2006,3 第一期
[2]李 霞 严广乐:供应链成员之间利益分配的合作博弈分析.商场现代化,2006, 3总第461期
[3]朱 沛 冯小东 李 琪:航空联盟中的博弈分析. 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5,10第23卷第5期
[4]马士华 王 鹏:基于Shapl ey值法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间收益分配机制.工业工程与管理,2006,第4期
[5]郝 海 郑主愕:基于Shapley值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利益风险分配机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5,9第7卷第5期
[6]潘暑风 张 钦:基于Shapley值法的供应链收益分配的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物流科技,2007,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