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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武钢一米七轧机系统是由毛主席、周总理批准,1972年国家计委以计字168号文件决定引进的国外成套轧制设备。由于轧机的轧辊的辊身有效长度为1700毫米,因而定名为一米七轧机。该系统包括:热轧带钢厂、冷轧薄板厂、冷轧硅钢片厂、二炼钢厂连铸车间及其配套设施。其中连铸车间和冷轧厂设备由联邦德国引进;热轧厂和硅钢厂设备由日本引进。国家总投资40.52亿元人民币,其中引进项目耗资6亿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10.6亿元),也包括引进231项技术专利和217项技术诀窍费用27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