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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报刊上曾披露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语文教师在一篇学生作文的评语中,在肯定这是一篇写得很不错的文章的同时,认为该文章存在的一个重要的不足是“可惜成语使用得太少”。尽管上述状况的存在并不能代表目前整个语文教学情况的全部,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语文教学存在的一些与语文的实质相关联的、引人思索的实际问题。
语文到底是什么,不同的学人对此曾有过不同的理解,出现过语言文字说、书面语口语说、语言文学说、语言文章说、语言文化说等种种不同的认识。不管人们对此曾有过怎样的不同的认识与理解,就语文的本质而言,今日之语文作为与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与课程相并立的一种学科与课程,语言问题(包括语言和言语)始终应该是语文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这也是今日之语文区别于历史上一些学科内容尚未分立时期的传统语文,区别于今日与之并立的政治、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等学科与课程,并使其成为今日之语文的根本所在。因为语言文字说也好、书面语口语说也好,说到底,都属于语言问题;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章实际上也是语言的架构,所以,语言文学说也好,语言文章说也好,主要还是语言问题;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而不同于文化的本身,语言的运用要承载一定的文化的运用,但语文课毕竟不是也不该是文化课,所以,语言文化说说到底,也主要还是语言问题。
语言实质上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音义结合的表现符号。其中,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语言的底层本质,表现是语言的核心本质,符号是语言的特殊本质,三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学习与掌握语言的目的在于运用。而衡量语言运用恰切与否的标准,是要看语言运用的实践表现情况,也就是看语言在表现其所要表现的对象与内容时是否得体。而语言得不得体,主要又要看其适不适合所要表达的题旨与情境(语境)。在语言的运用上,没有放到哪儿一定都绝对好的那样的语言,也没有放到哪儿一定都绝对不好的那样的语言。语言运用得好与不好,只有得体与不得体之别,或者说是适不适合所要表现的题旨与情境之别,而并不在于一定要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及不适切的假大空套话,甚至也不在于语言一定要完完全全地合乎生活的本真才好,更不在于是否用了多少成语之类的词语了。大文豪鲁迅先生一生著述等身,其作品中所使用的词语也不过几千个,也很难见到其作品语言中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其语言运用的功夫与功力,完全体现在其寻常词语艺术的得体运用中。鲁迅当年在其《立论》一文中,曾通过一个课堂上教学生如何立论的先生之口,讲述了一个与语言如何得体地运用密切相关的很经典的例子:说的是一个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儿,全家高兴透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来客中的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了一番感谢;又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了一句恭维;还有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这个故事里面存在的令人深思的东西是:前两个人说话不一定合乎这个孩子将来成长的实际,带有夸着说的“许谎”的成分,但却因合乎这种喜贺的情境及相应的国人的文化心理,因此令主人高兴,取得了比较好的语用效果与交际效果;第三个人说的话则是合乎人将来都终有一死的规律的,是句大实话,但却由于不合乎这种喜贺新生儿的情境及相应的国人的文化心理,因而遭致在场的人们的一顿痛打,取得了很不好的语用效果与交际效果。语言运用得得体不但要适合一定的内容,一定的时间、地点,也要适合一定的对象。有一个笑话说,一个秀才在买柴时对卖柴的农夫说:“荷薪者过来!”卖柴人根本听不懂“荷薪者”(担柴的人)何意,因听得懂“过来”两个字,于是试着把柴火挑到了秀才跟前。 秀才又问:“其价几何? ”卖柴人仍听不太懂,但因听得懂“价”这个字,于是就又对秀才说了柴价。 秀才接着说:“外实而内虚,烟多而焰少,请损之。”(你的柴火外表挺好里头并不好,烧起来会浓烟多而火焰小,请降些价钱)此时,听不懂秀才话的卖柴人挑起柴火就走了。上述例证说明,语言应用得得体与不得体,不在于使用者所使用的言辞是否辞采文雅与华丽,也不在于言语的表达一定都要与生活的真实情况完全相合,而是要看其适不适合所要表达的具体题旨与情境:适合就合适,不适合就不合适;适合,平常的表达也很合适,艺术真实也很合适;不适合,即使是辞采文雅华丽、符合生活真实也不一定能有好的表达效果。而这一切的把握,只能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而定。至于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回中写贾府的下人焦大醉酒骂人时所说的“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之描写,则完全没有必要像有人所理解的那样需要改为正常的“再说别的,咱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因为前者的写法恰恰非常符合醉酒人说话颠三倒四的情形与口吻,恰恰属于是非常适切的、很得体的也是很高明的写法。若改为后者的正常说法,就不是醉酒之人颠三倒四的说话情形与口吻了,反倒是不得体也不合适了。
要想提高自己的语言运用水平,需要伸开两手一起抓:一手伸向书本,抓理性规律,即从前人已有的相关理论总结中汲取相关的理论营养、理性规律,以指导自己的语言实践,避免语言学习运用上的盲目与盲从;一手伸向生活,抓实践素材,即从生活的源头活水中体味鲜活的实践素材、语用典例,吸收其精粹,以为相关的语言运用实践服务,避免语言学习运用上的空乏与干瘪。这两手都要抓,这两手都要硬。语言教学亦同此理。没有理性规律支撑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失魂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没有实践生活积淀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落魄的语言教学与运用;二者皆失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丧胆的语言教学与运用。
窃以为,这是今日之语文教研、语文改革,包括语文学习,需要认真研究与思索的东西。
语文必须回归到语文的本真状态。
于全有(1962-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兼任中国修辞学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俗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语言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语言学会副会长、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国民俗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等职。著有《语言本质理论的哲学重建》《语言理论与应用研究》《现代汉语专题研究》《普通话概论》等著作多部,发表论文百余篇。曾获辽宁省第八届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辽宁省语言文字优秀论文一等奖、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沈阳市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辽宁省优秀语言文字工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名誉校友、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奖等。
语文到底是什么,不同的学人对此曾有过不同的理解,出现过语言文字说、书面语口语说、语言文学说、语言文章说、语言文化说等种种不同的认识。不管人们对此曾有过怎样的不同的认识与理解,就语文的本质而言,今日之语文作为与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与课程相并立的一种学科与课程,语言问题(包括语言和言语)始终应该是语文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这也是今日之语文区别于历史上一些学科内容尚未分立时期的传统语文,区别于今日与之并立的政治、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等学科与课程,并使其成为今日之语文的根本所在。因为语言文字说也好、书面语口语说也好,说到底,都属于语言问题;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章实际上也是语言的架构,所以,语言文学说也好,语言文章说也好,主要还是语言问题;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而不同于文化的本身,语言的运用要承载一定的文化的运用,但语文课毕竟不是也不该是文化课,所以,语言文化说说到底,也主要还是语言问题。
语言实质上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音义结合的表现符号。其中,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语言的底层本质,表现是语言的核心本质,符号是语言的特殊本质,三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学习与掌握语言的目的在于运用。而衡量语言运用恰切与否的标准,是要看语言运用的实践表现情况,也就是看语言在表现其所要表现的对象与内容时是否得体。而语言得不得体,主要又要看其适不适合所要表达的题旨与情境(语境)。在语言的运用上,没有放到哪儿一定都绝对好的那样的语言,也没有放到哪儿一定都绝对不好的那样的语言。语言运用得好与不好,只有得体与不得体之别,或者说是适不适合所要表现的题旨与情境之别,而并不在于一定要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及不适切的假大空套话,甚至也不在于语言一定要完完全全地合乎生活的本真才好,更不在于是否用了多少成语之类的词语了。大文豪鲁迅先生一生著述等身,其作品中所使用的词语也不过几千个,也很难见到其作品语言中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其语言运用的功夫与功力,完全体现在其寻常词语艺术的得体运用中。鲁迅当年在其《立论》一文中,曾通过一个课堂上教学生如何立论的先生之口,讲述了一个与语言如何得体地运用密切相关的很经典的例子:说的是一个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儿,全家高兴透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来客中的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了一番感谢;又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了一句恭维;还有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这个故事里面存在的令人深思的东西是:前两个人说话不一定合乎这个孩子将来成长的实际,带有夸着说的“许谎”的成分,但却因合乎这种喜贺的情境及相应的国人的文化心理,因此令主人高兴,取得了比较好的语用效果与交际效果;第三个人说的话则是合乎人将来都终有一死的规律的,是句大实话,但却由于不合乎这种喜贺新生儿的情境及相应的国人的文化心理,因而遭致在场的人们的一顿痛打,取得了很不好的语用效果与交际效果。语言运用得得体不但要适合一定的内容,一定的时间、地点,也要适合一定的对象。有一个笑话说,一个秀才在买柴时对卖柴的农夫说:“荷薪者过来!”卖柴人根本听不懂“荷薪者”(担柴的人)何意,因听得懂“过来”两个字,于是试着把柴火挑到了秀才跟前。 秀才又问:“其价几何? ”卖柴人仍听不太懂,但因听得懂“价”这个字,于是就又对秀才说了柴价。 秀才接着说:“外实而内虚,烟多而焰少,请损之。”(你的柴火外表挺好里头并不好,烧起来会浓烟多而火焰小,请降些价钱)此时,听不懂秀才话的卖柴人挑起柴火就走了。上述例证说明,语言应用得得体与不得体,不在于使用者所使用的言辞是否辞采文雅与华丽,也不在于言语的表达一定都要与生活的真实情况完全相合,而是要看其适不适合所要表达的具体题旨与情境:适合就合适,不适合就不合适;适合,平常的表达也很合适,艺术真实也很合适;不适合,即使是辞采文雅华丽、符合生活真实也不一定能有好的表达效果。而这一切的把握,只能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而定。至于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回中写贾府的下人焦大醉酒骂人时所说的“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之描写,则完全没有必要像有人所理解的那样需要改为正常的“再说别的,咱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因为前者的写法恰恰非常符合醉酒人说话颠三倒四的情形与口吻,恰恰属于是非常适切的、很得体的也是很高明的写法。若改为后者的正常说法,就不是醉酒之人颠三倒四的说话情形与口吻了,反倒是不得体也不合适了。
要想提高自己的语言运用水平,需要伸开两手一起抓:一手伸向书本,抓理性规律,即从前人已有的相关理论总结中汲取相关的理论营养、理性规律,以指导自己的语言实践,避免语言学习运用上的盲目与盲从;一手伸向生活,抓实践素材,即从生活的源头活水中体味鲜活的实践素材、语用典例,吸收其精粹,以为相关的语言运用实践服务,避免语言学习运用上的空乏与干瘪。这两手都要抓,这两手都要硬。语言教学亦同此理。没有理性规律支撑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失魂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没有实践生活积淀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落魄的语言教学与运用;二者皆失的语言教学与运用,是丧胆的语言教学与运用。
窃以为,这是今日之语文教研、语文改革,包括语文学习,需要认真研究与思索的东西。
语文必须回归到语文的本真状态。
于全有(1962-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兼任中国修辞学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俗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语言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语言学会副会长、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国民俗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等职。著有《语言本质理论的哲学重建》《语言理论与应用研究》《现代汉语专题研究》《普通话概论》等著作多部,发表论文百余篇。曾获辽宁省第八届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辽宁省语言文字优秀论文一等奖、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沈阳市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辽宁省优秀语言文字工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名誉校友、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