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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精神障碍责任能力的评定状况。方法对38例司法精神病责任能力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本组中鉴定诊断精神分裂症居首位(26.3%)、精神发育迟滞次之(21.1%);责任能力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占36.8%,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占36.8%,无刑事责任能力占26.3%。结论精神疾病诊断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应根据被鉴定人精神病理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评定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