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选择是国际私法特有的属性,法律选择方法在国际私法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从我国当前的国际私法课程安排和教学效果看,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学生在学完国际私法课程后对于国际私法各种学说之间的内在联系理解不深,对于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方法之间的关系认识模糊,没有形成国际私法特有的法律思维,不知道在实践中应该如何选择法律。基于此,本文提出应在国际私法教学中引入法律选择模式的概念,一方面,可以从理论上梳理各种学说之间发展的脉络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从司法实践角度理解冲突规范以及各种法律选择方法在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