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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碳关税是以往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新变种,是限制发展中国家贸易能力的新设想。有人认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利益,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并引发贸易战。应对这种新型贸易壁垒,国内大致有几种主张:一是通过企业转型抵消或避免碳关税,其最为理想却很难速成;二是提供政策扶持、提高出口退税率帮助企业消除碳关税影响;三是赶快先实行碳税,让发达国家没理由再征一次,而我们征了之后则可以补贴自己的企业;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