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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针对牟宗三对于朱子学所提出的独特论点,提出反省批评,并经由方法论的深层反省,指出此中所含“逆格义”的诠释限制,进而对朱子学提出一更恰当的可能诠释与重建。首先,简要阐释“继别为宗”的意义,并指出这宗法性的分判本身的限制何在,在方法论上将有如何之限制,并深入朱子的相关文献,对比诠释,指出所谓“本质工夫”与“助缘工夫”之区别,及其在诠释上的缺陷何在。再次,以朱子的《格物补传》为核心,指出它仍归本于“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大传统,其并非“静涵静摄的横摄系统”,而是“横摄归纵的系统”。换言之,朱子学仍是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