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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县(市)局对支局长的任用采取了招标竞岗的形式。一年一聘,并签订经营责任状。凡任期内3个月不能改变现状的,给予黄牌警告;6个月完不成任务的,就地免职;只有完成全年任务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年连任竞岗。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考核的时间太短,支局长淘汰、轮换太快,产生了诸多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