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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旨在评价西托昔单抗、紫杉醇、卡铂及同期放疗治疗头颈癌的可行性并分析其毒性。方法:将无远处转移的临床Ⅲ或Ⅳ期头颈癌患者纳入研究范围。患者先接受4周西托昔单抗诱导化疗,再接受同期化放疗(西托昔、紫杉醇、卡铂)。结果:32例出现放化疗毒性,3级和4级黏膜炎的发生率分别为53%和16%,3级及4级皮炎的发生率分别为44%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