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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利用2009年农村家庭4200户收入调查的样本数据,以家庭户作为分析单位,对农村家庭户收入的差距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反事实分解。结果显示:平原区和山区农村家庭收入差距较小,地区歧视是造成家庭收入差距的主体;经济发达区和经济欠发达的收入差距在中高分位点上较为明显,家庭劳动力的特征变量分布不同是家庭收入差距主体;教育、工作经验、受培训人员在缩小家庭收入差距起着积极作用。家庭劳动力所占比例、男性劳动力比例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家庭劳动力平均年龄、工作经验的平方对于家庭整体收入来说,没有基于个人收入的影响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