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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争论由来已久。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就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总体而言,由于国家的存在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并存,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和对外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还不能不运用税收来处理它与非全民经济之间的分配关系。关于这一点,学术界意见无较大分歧。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国家对国营企业征税的客观依据是什么。建国以来对此曾进行过两次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