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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务用车保险管理,节省财政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河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台并公布了(201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实施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专项资金、事业收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和自筹资金办理公务用车保险事项的管理。办法规定,河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