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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文化的建设同样不可或缺。从性别视角探究和谐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解构传统的男尊女卑“性沟文化”,构建男女平等、性别和谐的两性和合文化,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任务更为艰巨,意义更为重大深远。
关键词:传统性别文化;变革重构;和谐文化;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4007603
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揭示:文化其实是“人化”——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具体而言,文化是人类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创造性活动、过程和结果。辩证地看,文化“人化”的同时又在“化人”——改造和提升人类自身,指归“人的全面发展”,彰显人的创造本性——主体价值的“精魂”。所以概言之:文化的核心是价值;文化的主体是人,这“人”无疑包括男人和女人。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从来认为:文化是男女两性共同的“造物”,体现了二者等同的主体价值;既然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所以谈人类文化不能回避性别文化;而性别平等、和谐文化的建构,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前提。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将性别意识(观念)纳入决策主流”,是对马克思主义“构建性别和谐文化、促进人(男人和女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中国特色”的发展和创新。解构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文化,建构男女平等、两性和谐的“和合文化”,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紧紧把握文化价值体系的“人本”核心建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拓展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篇章。
一、 女神文化的历史之谜:原始和谐文化“人之初”发展阶段
原初女性文化的创造本质,首先表现在它的内在自然本性——人类自身的创造上。现代“基因科学”早已确证了这一点。故而人类赋予自己女始祖一个共名,即“夏娃”(古希波莱语义为“生命之源”)这个称谓,再恰如其分不过了(而“亚当”的希波来语义是“被造者”)。就此而论,“DNA”成了女性文化自然存在的科学能指符号,而考古研究发掘出的女土偶们则是物质文化符号,是女性原初生殖文化崇拜的第一解码。从原始生殖文化角度看,以女性为中心,她的生殖本能为磁力线,生殖优势为磁场,形成了女性文化内在“自然存在优势”的生殖魔力——引力圈。它连结外在文化自然存在、吸附了早期人类活动的几乎全部内容,成为当时人类再生产和生活资料生产的运作轴心,甚至成为早期人类一切活动的必然前提。
女性文化的创造本质,她那开辟鸿蒙、开创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的文化主体价值,还体现在她的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特征上。在并无文字记载的古代,通过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如女娲神话、智慧女神神话等)传布至今。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神话”,但实为“人话”——这些“女神”的历史真身都植根于社会实践的土壤中。确切地说,是“人化自然和自然文化”——(即“文化”)的具相符号。这些人类文化的首创者、开拓者、体现者被奉为女始祖神,其实是远古时代女部族首领的文化升华。夏娃、女娲等称谓,则是颇具代表性的“共名”。她们“英雄史诗”般的辉煌业绩和升华了的“超人”形象,依托“神话传说”流传至今,虽有浪漫色彩铺金点翠,但更主要的还是客观存在的纯正底色。这些充溢着“女性文化”张力的“文化史诗”,是高于社会生活的理想主义“神曲”,更是立足于当时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实践的真实文化投影,是人类文化的“童年谣曲”。人类正是在原始共有经济基础上的母系氏族社会原始性别和谐文化中,走过自身99%以上的文化历程,进入私有经济基础上的男权专制社会“性别冲突”时代,“女神”蜕变为女奴,原始和谐文化嬗变成性别压迫和冲突的文化。
二、女奴文化的文明之惑:男尊女卑性别文化 两性发展的不平衡不和谐阶段
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来看,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特定经济基础上的创造品和负载物,并受其影响和制约、因其变革而变革。原初女性本位文化也不例外。原始社会后期,原始共有经济解体私有制产生,父权制社会形成。自此,人类两性文化的原始和谐本色被涂上了性别压迫“男尊女卑”的血污。正如马克思所言,开启了“人类史上的动物时期”,即性别压迫、文化冲突时期。
性别文化史告诉我们,男性与女性最普遍的性别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男权专制镇压女性最普遍的工具便是婚姻家庭文化制度。恩格斯在《婚姻、家庭与私有制的起源》中曾论述,父权文化将男女两性生殖角色倒错、社会地位倒置,使男性获得了享有女性的特权,原有的“普那路亚婚”被男性享有“专利权”的掠夺婚代替;由野蛮渐次过渡到宗法制,掠夺婚逐渐被买卖婚代替……男权本位完成了血缘家庭向立法家庭的过渡,最初是一夫多妻制。拉丁文的“家”(Familia)意为“一个男人与众妻妾”。由于女性强烈反抗和积极斗争,迫使一夫多妻制向一夫一妻制转化。恩格斯曾明确指出,这种“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其实质是“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这种男性统治的“立法家庭”借助“历史的鞭子”——法律制度恣肆无忌横行于世。沙皇俄国颁布的家庭婚姻法令制度就明文规定“丈夫有权痛打妻子”。
男权文化的又一“重大发明”是“娼妓制度”。拷贝人类文化史,娼妓制度作为一种“世界性存在”确立于古希腊奴隶主民主制的“伯利克里”盛世。华夏文明古国也曾有不文明的娼妓制度。早在殷代(约公元——前1000多年前)就出现了妓女的前身——巫娼。而作为娼妓出现,约始于周庄公19年(前685年),《尚书》、《吕氏春秋》等均有相关记载。“娼妓”因官方钦定的制度而兴盛,则在汉武帝盛世。及至南北朝延及以后,官妓军妓、公妓私妓……名目甚繁。
再看观念文化形态系统,与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相连的男尊女卑传统性别文化观念,女性文化主体价值取向倒置。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的“女性观”是以“男尊女卑”为价值核心的,通体浸透了男权本位的功利色彩。表面看来,儒家的人伦价值观强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④,“男女居室,人之大伦”⑤。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夫为妇纲的封建家庭中,这个“人”只是男性的代名词。宋代以来,程朱理学鼎世,并极端化、制度化,在男尊女卑价值观上,毁损女性文化的本质与儒家并无二致。这种性别压迫文化雄霸于世几千年,与性别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背道而驰。
十九世纪是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新世纪,是唯物主义与唯心论剧烈冲撞的时代,同时也是女性文化新一轮崛起、与男权专制激烈抗争、努力寻找确立女性文化主体定位的时代。马克思一语中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此之谓,从唯物史观的认识论角度,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了”。而男尊女卑观念文化把女性推进性别压迫的“社会关系”中,成为男权文化观念主体对女性“对象”的“性役”关系。将“非理性”的性役文化拔高到男权文化的“理论”高度,正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共同的女性文化观念特征,也正是马克思着力批判的性别压迫、两性冲突关系——女奴文化的文明之惑,正是男尊女卑性别文化之误!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从理论上宣告了“女性主体价值日蚀时代”、“人类两性发展不平衡、不和谐时代”的终结,开启了女性文化的崭新时代。
三、女性文化的科学之解:性别和谐文化 人的全面发展取向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的核心问题是人的“主体性”、“主体价值”。它确证着人的发展程度和特性,而人的全面发展应还具有客观唯物的整体性特征,即正确认识、实践、创造、体现社会发展需要和价值诉求的,应是包括男女两性的人类整体,才是人的全面发展。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文化的主体并非个别先贤圣哲的绝对精神、理念和男权独逞的“唯我独尊”,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社会、精神文化兼备的“社会历史行动中的人”——是主体能动地创造、体现、评价文化的人们,是“社会化了的人类”无疑包括女人。——性别平等和谐,这是新唯物主义人类文化学主体价值的“立脚点”、马克思主义女性文化学主体价值的“立脚点”。站在这个立脚点上,我们必然发现“‘价值’这个普遍的概括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但在其社会存在的文化品格上,这种“关系”往往表现为理论与实际的诸多悖反。
首先,从来的社会活动中的人应是价值的主体,但文明时代以来,实际社会活动中的女性人既不是自己文化的价值主体,也不是文化审美价值主体;第二,价值观念所依据的价值分析和动机是主体的需要,但这主体往往偷偷剔除了女性类群体;第三,价值的载体即价值的物化形态应为客观事物,但女性文化的价值载体成了男权主观唯心的异化之“物”取代了女性“人”的文化主体地位。如是,产生了女性文化主体价值的全面失落。就连20世纪排名世界首位的最杰出女性波伏娃也难免“第二性”的价值定位……当代女性文化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高度,多元化、全方位地向新世纪拓展,形成不可抗拒的文化潮流;与此同时,男权文化观念老而未死、衰而未竭,时时沉渣靡泛兴风作浪,骨子里的男尊女卑,偏偏戴上“男女平等”冠冕堂皇的华丽包装——这是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全球性问题。为此,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在制定人类发展指数HDI的同时,又强调性别发展指数GDI和性别赋权指数GEM……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同时,特别强调女性发展,并为性别平等和谐发展规划了可操作的最新评估体系(即HDI、GDI、GEM、HPI等),是全球性的历史进步,中国的进步更为突出。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策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正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马克思文化学的理论精粹,结合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问题,做出了新时期的理论抉择和实际探索。特别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将性别意识(观念)纳入决策主流的创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作出了承前启后、与时俱进、领先世界潮流的全新回答。
从女性自身看,确立与男性平等的社会主体地位,不仅是社会性别平等问题,也是女性自身生理、心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观念确立的过程。女性主体素质的重塑和提高,是女性与男性平等和谐发展的主体条件也是基本条件。从现实需要来看。尽管我国的男女平等性别和谐居于世界前列,但依然不能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当前严重障碍平等和谐发展的一些现实问题上,诸如性别比例严重失调超过最高警戒线问题、贫困女童失学比例过高问题、拐卖妇女和家庭暴力问题……直接间接源于男尊女卑观念及其遗毒,是建构和谐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无法回避、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问题纳入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决策主流,急需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文化学理论指导。事实昭告理论,理论晓谕实践,如果说对文化的认识问题是“客观存在着什么”的话,那么,对文化的评价问题是“应当成为什么”;如果说认识文化的标准是人的实践、人的能动地改造自然、锻造自身文化的实践活动的话,那么,评价文化的价值尺度是实践着的人、人的主体性功能——我们这里的人具指女人,我们这里的文化,具指女性文化。实践对理论的呼唤、学科理论拓展的必然,决定了性别平等的“和合文化”四维理论创构具体如下:①认识论一关系论范畴:解构“我(男)一它(女)关系”,建构“我(男)一她(女)关系”,即解构传统的两性“主奴关系”,建构性别平等关系;②方法论一对话论范畴:解构男权主体(独白)一女性客体(失语)关系,建构两性平等对话关系,即两性平等话语权的建设;③过程论一融突论范畴:解构男尊霸权(主体)一女卑对象(客体)关系,建构两性和谐文化的“主体间性”(巴赫金语)关系,即性别平等文化的建构,有待于男女两性“互为主体”(哈贝马斯语);④价值论一意义论范畴:价值是文化观念的核心意义内涵。解构男权唯一价值主体,重构男女平等价值主体,必须实现男女生理性别平等、心理性别平等、社会性别平等,即性别平等文化观念的全面确立。以上四合一为性别和合文化学的理论创构,其结构重心为男女平等的“人本”观念,其结构内涵为中国特色的两性和谐发展、和谐文化发展理论及相关对策,并以此促进人类男女两性的全面发展。
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这就是马克思猜中的“历史之谜”。今天,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人本”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破译了性别平等、和谐文化建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之谜”。从学理角度看,就是认准“和合文化”目标——人的全面发展视界取向,解构男尊女卑文化,重构性别平等和谐文化,以科学发展观的“人本”核心为和合文化学的结构重心,实现“认识论三一律命题——性别平等关系论”、“方法论三一律命题——两性和谐对话论”、“过程论三一律命题——两性矛盾统一融和论”、“价值论三一律命题——平等和谐意义论”四合一的“和合文化学”理论建构,无疑是建设性别和谐文化,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积极探索。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
[2] 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人民日报,2005.2.20
[3] 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
[4] 周颜玲.有关妇女、性和社会性别话语.北京三联书店,1998.
[5] 张 慧.传统两性性别特征的时代变迁:淡化与互渗.社会,2004.
[6] 张 红.和平之侣——人类社会性别冲突与婚恋和谐.南京出版社,2006.
[编辑:魏 方]
关键词:传统性别文化;变革重构;和谐文化;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4007603
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揭示:文化其实是“人化”——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具体而言,文化是人类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创造性活动、过程和结果。辩证地看,文化“人化”的同时又在“化人”——改造和提升人类自身,指归“人的全面发展”,彰显人的创造本性——主体价值的“精魂”。所以概言之:文化的核心是价值;文化的主体是人,这“人”无疑包括男人和女人。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从来认为:文化是男女两性共同的“造物”,体现了二者等同的主体价值;既然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所以谈人类文化不能回避性别文化;而性别平等、和谐文化的建构,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前提。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将性别意识(观念)纳入决策主流”,是对马克思主义“构建性别和谐文化、促进人(男人和女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中国特色”的发展和创新。解构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文化,建构男女平等、两性和谐的“和合文化”,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紧紧把握文化价值体系的“人本”核心建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拓展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篇章。
一、 女神文化的历史之谜:原始和谐文化“人之初”发展阶段
原初女性文化的创造本质,首先表现在它的内在自然本性——人类自身的创造上。现代“基因科学”早已确证了这一点。故而人类赋予自己女始祖一个共名,即“夏娃”(古希波莱语义为“生命之源”)这个称谓,再恰如其分不过了(而“亚当”的希波来语义是“被造者”)。就此而论,“DNA”成了女性文化自然存在的科学能指符号,而考古研究发掘出的女土偶们则是物质文化符号,是女性原初生殖文化崇拜的第一解码。从原始生殖文化角度看,以女性为中心,她的生殖本能为磁力线,生殖优势为磁场,形成了女性文化内在“自然存在优势”的生殖魔力——引力圈。它连结外在文化自然存在、吸附了早期人类活动的几乎全部内容,成为当时人类再生产和生活资料生产的运作轴心,甚至成为早期人类一切活动的必然前提。
女性文化的创造本质,她那开辟鸿蒙、开创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的文化主体价值,还体现在她的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特征上。在并无文字记载的古代,通过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如女娲神话、智慧女神神话等)传布至今。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神话”,但实为“人话”——这些“女神”的历史真身都植根于社会实践的土壤中。确切地说,是“人化自然和自然文化”——(即“文化”)的具相符号。这些人类文化的首创者、开拓者、体现者被奉为女始祖神,其实是远古时代女部族首领的文化升华。夏娃、女娲等称谓,则是颇具代表性的“共名”。她们“英雄史诗”般的辉煌业绩和升华了的“超人”形象,依托“神话传说”流传至今,虽有浪漫色彩铺金点翠,但更主要的还是客观存在的纯正底色。这些充溢着“女性文化”张力的“文化史诗”,是高于社会生活的理想主义“神曲”,更是立足于当时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实践的真实文化投影,是人类文化的“童年谣曲”。人类正是在原始共有经济基础上的母系氏族社会原始性别和谐文化中,走过自身99%以上的文化历程,进入私有经济基础上的男权专制社会“性别冲突”时代,“女神”蜕变为女奴,原始和谐文化嬗变成性别压迫和冲突的文化。
二、女奴文化的文明之惑:男尊女卑性别文化 两性发展的不平衡不和谐阶段
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来看,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特定经济基础上的创造品和负载物,并受其影响和制约、因其变革而变革。原初女性本位文化也不例外。原始社会后期,原始共有经济解体私有制产生,父权制社会形成。自此,人类两性文化的原始和谐本色被涂上了性别压迫“男尊女卑”的血污。正如马克思所言,开启了“人类史上的动物时期”,即性别压迫、文化冲突时期。
性别文化史告诉我们,男性与女性最普遍的性别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男权专制镇压女性最普遍的工具便是婚姻家庭文化制度。恩格斯在《婚姻、家庭与私有制的起源》中曾论述,父权文化将男女两性生殖角色倒错、社会地位倒置,使男性获得了享有女性的特权,原有的“普那路亚婚”被男性享有“专利权”的掠夺婚代替;由野蛮渐次过渡到宗法制,掠夺婚逐渐被买卖婚代替……男权本位完成了血缘家庭向立法家庭的过渡,最初是一夫多妻制。拉丁文的“家”(Familia)意为“一个男人与众妻妾”。由于女性强烈反抗和积极斗争,迫使一夫多妻制向一夫一妻制转化。恩格斯曾明确指出,这种“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其实质是“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这种男性统治的“立法家庭”借助“历史的鞭子”——法律制度恣肆无忌横行于世。沙皇俄国颁布的家庭婚姻法令制度就明文规定“丈夫有权痛打妻子”。
男权文化的又一“重大发明”是“娼妓制度”。拷贝人类文化史,娼妓制度作为一种“世界性存在”确立于古希腊奴隶主民主制的“伯利克里”盛世。华夏文明古国也曾有不文明的娼妓制度。早在殷代(约公元——前1000多年前)就出现了妓女的前身——巫娼。而作为娼妓出现,约始于周庄公19年(前685年),《尚书》、《吕氏春秋》等均有相关记载。“娼妓”因官方钦定的制度而兴盛,则在汉武帝盛世。及至南北朝延及以后,官妓军妓、公妓私妓……名目甚繁。
再看观念文化形态系统,与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相连的男尊女卑传统性别文化观念,女性文化主体价值取向倒置。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的“女性观”是以“男尊女卑”为价值核心的,通体浸透了男权本位的功利色彩。表面看来,儒家的人伦价值观强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④,“男女居室,人之大伦”⑤。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夫为妇纲的封建家庭中,这个“人”只是男性的代名词。宋代以来,程朱理学鼎世,并极端化、制度化,在男尊女卑价值观上,毁损女性文化的本质与儒家并无二致。这种性别压迫文化雄霸于世几千年,与性别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背道而驰。
十九世纪是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新世纪,是唯物主义与唯心论剧烈冲撞的时代,同时也是女性文化新一轮崛起、与男权专制激烈抗争、努力寻找确立女性文化主体定位的时代。马克思一语中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此之谓,从唯物史观的认识论角度,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了”。而男尊女卑观念文化把女性推进性别压迫的“社会关系”中,成为男权文化观念主体对女性“对象”的“性役”关系。将“非理性”的性役文化拔高到男权文化的“理论”高度,正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共同的女性文化观念特征,也正是马克思着力批判的性别压迫、两性冲突关系——女奴文化的文明之惑,正是男尊女卑性别文化之误!马克思主义文化史观从理论上宣告了“女性主体价值日蚀时代”、“人类两性发展不平衡、不和谐时代”的终结,开启了女性文化的崭新时代。
三、女性文化的科学之解:性别和谐文化 人的全面发展取向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的核心问题是人的“主体性”、“主体价值”。它确证着人的发展程度和特性,而人的全面发展应还具有客观唯物的整体性特征,即正确认识、实践、创造、体现社会发展需要和价值诉求的,应是包括男女两性的人类整体,才是人的全面发展。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文化的主体并非个别先贤圣哲的绝对精神、理念和男权独逞的“唯我独尊”,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社会、精神文化兼备的“社会历史行动中的人”——是主体能动地创造、体现、评价文化的人们,是“社会化了的人类”无疑包括女人。——性别平等和谐,这是新唯物主义人类文化学主体价值的“立脚点”、马克思主义女性文化学主体价值的“立脚点”。站在这个立脚点上,我们必然发现“‘价值’这个普遍的概括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但在其社会存在的文化品格上,这种“关系”往往表现为理论与实际的诸多悖反。
首先,从来的社会活动中的人应是价值的主体,但文明时代以来,实际社会活动中的女性人既不是自己文化的价值主体,也不是文化审美价值主体;第二,价值观念所依据的价值分析和动机是主体的需要,但这主体往往偷偷剔除了女性类群体;第三,价值的载体即价值的物化形态应为客观事物,但女性文化的价值载体成了男权主观唯心的异化之“物”取代了女性“人”的文化主体地位。如是,产生了女性文化主体价值的全面失落。就连20世纪排名世界首位的最杰出女性波伏娃也难免“第二性”的价值定位……当代女性文化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高度,多元化、全方位地向新世纪拓展,形成不可抗拒的文化潮流;与此同时,男权文化观念老而未死、衰而未竭,时时沉渣靡泛兴风作浪,骨子里的男尊女卑,偏偏戴上“男女平等”冠冕堂皇的华丽包装——这是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全球性问题。为此,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在制定人类发展指数HDI的同时,又强调性别发展指数GDI和性别赋权指数GEM……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同时,特别强调女性发展,并为性别平等和谐发展规划了可操作的最新评估体系(即HDI、GDI、GEM、HPI等),是全球性的历史进步,中国的进步更为突出。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策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正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马克思文化学的理论精粹,结合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问题,做出了新时期的理论抉择和实际探索。特别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将性别意识(观念)纳入决策主流的创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作出了承前启后、与时俱进、领先世界潮流的全新回答。
从女性自身看,确立与男性平等的社会主体地位,不仅是社会性别平等问题,也是女性自身生理、心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观念确立的过程。女性主体素质的重塑和提高,是女性与男性平等和谐发展的主体条件也是基本条件。从现实需要来看。尽管我国的男女平等性别和谐居于世界前列,但依然不能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当前严重障碍平等和谐发展的一些现实问题上,诸如性别比例严重失调超过最高警戒线问题、贫困女童失学比例过高问题、拐卖妇女和家庭暴力问题……直接间接源于男尊女卑观念及其遗毒,是建构和谐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无法回避、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问题纳入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决策主流,急需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文化学理论指导。事实昭告理论,理论晓谕实践,如果说对文化的认识问题是“客观存在着什么”的话,那么,对文化的评价问题是“应当成为什么”;如果说认识文化的标准是人的实践、人的能动地改造自然、锻造自身文化的实践活动的话,那么,评价文化的价值尺度是实践着的人、人的主体性功能——我们这里的人具指女人,我们这里的文化,具指女性文化。实践对理论的呼唤、学科理论拓展的必然,决定了性别平等的“和合文化”四维理论创构具体如下:①认识论一关系论范畴:解构“我(男)一它(女)关系”,建构“我(男)一她(女)关系”,即解构传统的两性“主奴关系”,建构性别平等关系;②方法论一对话论范畴:解构男权主体(独白)一女性客体(失语)关系,建构两性平等对话关系,即两性平等话语权的建设;③过程论一融突论范畴:解构男尊霸权(主体)一女卑对象(客体)关系,建构两性和谐文化的“主体间性”(巴赫金语)关系,即性别平等文化的建构,有待于男女两性“互为主体”(哈贝马斯语);④价值论一意义论范畴:价值是文化观念的核心意义内涵。解构男权唯一价值主体,重构男女平等价值主体,必须实现男女生理性别平等、心理性别平等、社会性别平等,即性别平等文化观念的全面确立。以上四合一为性别和合文化学的理论创构,其结构重心为男女平等的“人本”观念,其结构内涵为中国特色的两性和谐发展、和谐文化发展理论及相关对策,并以此促进人类男女两性的全面发展。
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这就是马克思猜中的“历史之谜”。今天,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人本”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破译了性别平等、和谐文化建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之谜”。从学理角度看,就是认准“和合文化”目标——人的全面发展视界取向,解构男尊女卑文化,重构性别平等和谐文化,以科学发展观的“人本”核心为和合文化学的结构重心,实现“认识论三一律命题——性别平等关系论”、“方法论三一律命题——两性和谐对话论”、“过程论三一律命题——两性矛盾统一融和论”、“价值论三一律命题——平等和谐意义论”四合一的“和合文化学”理论建构,无疑是建设性别和谐文化,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积极探索。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
[2] 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人民日报,2005.2.20
[3] 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
[4] 周颜玲.有关妇女、性和社会性别话语.北京三联书店,1998.
[5] 张 慧.传统两性性别特征的时代变迁:淡化与互渗.社会,2004.
[6] 张 红.和平之侣——人类社会性别冲突与婚恋和谐.南京出版社,2006.
[编辑:魏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