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叠加期的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特别是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更是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