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应“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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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贯穿国民教育始终”的要求,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以及教师培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教育上来说,需要从两个方面同时着手:一是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深刻理解教育在其传承中应该承担的特殊使命;二是遵循教育规律,探索科学方法,完整持续推进。
  从文化选编的角度来看,教育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具有独特作用。在学校教育内容中,如何充分彰显传统文化精髓?如何在不同的学校中体现丰富多彩的区域文化、民间文化?这都取决于我们教育系统与教育人的文化自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不仅要从博物馆里、从文化作品中看到,更要从普通老百姓的身上、从孩子们的一言一行中看到。只有教育,才能把断裂的传统文化和现实生活贯通,才能把美好却逐日式微文化在当下人们的生命中复活;只有复活的传统文化,才有真正生命力,才能在践行中传承,在前行中创新。我们绝不能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看成几门简单的课程。没有教育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选编”,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也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
  综合《意见》对教育工作的部署,可以鲜明看出具有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原则,贯穿于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领域。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则特别需要注意三点:第一,系统研制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课程。古文经典、传统音乐、传统节日与礼仪等,只有走进课程,成为教学内容,才有开展教育的前提,才可能走进生活。在研发课程时要注意特色课程与普通课程兼备。第二,加强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教师是教育的关键人物,决定了教育的品质。教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认知和相关的能力,直接影响到传承发展工程的顺利实施。第三,加强社会教育,在社会生活中普及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教育不是孤立的,尤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是只有扎根于生活土壤之中,才能真正获得新生,与此同时,能在生活呈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才能更深刻地影响教育的效果。教育需要借用各种力量,通过社会助力,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真正化外为内,让普罗大众把心灵之根深深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真正重生。以此三点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体系,从各个层面并肩推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意见提出的“贯穿国民教育始终”的要求。
  (博客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eb7d930102wu4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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