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村宅基地管理

来源 :农民致富之友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eryqq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最前沿的工作,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土地流转等新方针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成为了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一、现状与问题
  经过二十余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保障农民居住权利、加强耕地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农村宅基地本身性质以及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也不断显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表现得比较突出。加快对宅基地管理的改革创新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与热议的重点,当前有些地区探索实施的一些改革模式也招致评论与争议。归纳起来,当前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建房布局散、乱,用地贪大求全。目前,农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些地方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加上农村村民居住历史就较为分散,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民建房选址比较困难,现实当中往往出现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随意现象,造成“满眼新屋却不见新村”。
  2.违法占地现象多,查处屡陷困局。由于受各种观念影响和条件限制以及现实需求与土地法规政策约束之间的矛盾,农民想建、能建的地方难批,能批的地方又建不了或不想建,只能铤而走险;有的相互攀比,一户多基,少批多占;有的私自转让宅基地和买卖房屋;还有的就是能批、能建的地方,农民不等批准“先斩后奏”。这些都导致农村违法建房案件易发多发。
  3.流转遭遇瓶颈,改革势在必行。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集中,一些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人,希望能将因各种原因长期空置的房屋给予变现处置。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如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城镇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农民希望跨地区、跨城乡购买宅基地,这些年出现的“小产权”房就是鲜例。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但由于利益等方面的驱使,这些年农村宅基地私自转让和房屋买卖时有发生,自发形成农村宅基地非法流转的隐形市场。加快集体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已迫在眉睫。
  二、原因剖析
  困扰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
  1.现行法规政策欠完善,操作性不强。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只限于土地法律法规的个别条文和相关政策性文件,数量少,效力层次低。如对农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必须予以拆除的规定,在字面上看是极为严肃的,但从多年的执法实践来看,在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中,此规定执行难度很大,可操作性不强且难以执行到位,导致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得不到有效制止。
  2.规划管理滞后,农村陋习影响深远。长期以来,在规划管理上普遍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思想,对农村规划投入很少,大多数乡镇村庄没有规划,导致农村住宅建设无章可循,杂乱无序。总体上来看,农村宅基地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确定一个数字规划,与实际差距较大,没有落实到具体村庄和地块的点面上,村庄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普遍缺乏。
  3.执法过于疲软,监管存在缺位越位。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对土地管理的重视程度一度上升,监管政策也相继出台雪但在土地执法上,还一直处于“软肋”状态,主要表现在土地强制执行力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能向违法主体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作为一种约束性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未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一些必要的强制执行方面的权力。土地问责过松过软。
  三、工作建议
  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必须对当前宅基地本身的性质、功能以及外围环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要从完善法律法规、机制体制人手,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宅基地管理方式。
  1.健全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要借《土地管理法》修改之机,加快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国家可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要配套建立完善的违法处理、管理收费、失职问责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措施,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另外,对现有关于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要进行修改完善,特别要注重其可操作性,增强法规政策的执行力。
  2.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严格按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布局、改善居住条件、保护耕地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适合农村宅基地发展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地规划村庄、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创造农民集中成片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平台。
  (作者单位:152200 黑龙江省绥棱县绥中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其他文献
11月11日,MSC.Software公司与Sightna公司在北京新世纪饭店联合召开在华合作新闻发布会,搜狐,新浪及十几家业内相关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MSC.Software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李光杰
首先介绍未来网络演进中需要考虑的多网融合和多网协同趋势以及设计的需求和目标,其次描述多网融合和协同在国际、国内标准方面的最新进展,最后根据运营商的实际部署和运营情
期刊
仔猪是发展养猪生产的基础。在猪的一生中,仔猪阶段是生长最快、发育最强烈、饲料利用率最高、生产成本最低、开发潜力最大,是奠定养猪经济效益高低的关键时代。同时又是可塑性
本网讯 5月10日,农业农村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
本文基于我国地级以上城市 2002-2013 年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以土地融资为主的城市化融资模式不仅加重了自身的债务负担,导致了金融风险积累,还会对城市
东北大豆主产区应继续推广“垄三”栽培、永常模式栽培、幸福模式栽培等比较成熟的技术,加强对窄行密植技术及由其衍生的大垄密、小垄密和平作窄行密植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推广,以增产、提质、节本为目标,以精细播种、科学施肥、综合防治等为技术重点,实行大豆与玉米、小麦轮作,解决重茬、迎茬问题。同时在不同生态地区研究组装并推广适宜的高产配套技术与田间管理措施,大力推广大豆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与机械化,使东北成为我国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而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提高的根本保证。事实证明,农业保险对于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将羊只圈养,不仅可解决日益突出的农林牧矛盾,又可以开辟饲草资源,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农业提供更多的有机肥,增加粮食产量,减少对自然生态资源的过度利用,同时也减
回 回 产卜爹仇贱回——回 日E回。”。回祖 一回“。回干 肉果幻中 N_。NH lP7-ewwe--一”$ MN。W;- __._——————》 砧叫]们羽 制作:陈恬’#陈川个美食 Back to y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