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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白话诗派的论争中,学衡派形成了自己的"新诗"文体观。这些观念相对于新诗理论而言,文化态度上显得相当"保守"。其所以如此,与其对诗学传统的认同密切相关:诗文各有体的文体规训,使其无法超越"旧格律"限制;中庸观念的潜在影响,导致了其"调和"的文体改良策略;重于"通"而轻于"变",又造成了"常"有余而"变"不足;以"公度体"为"新诗模范",但对黄诗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学衡派的新诗观念不乏真理成分,但整体而言疏离时代需求,因而显得"不合时宜"。尽管如此,学衡派诗学观念极大地丰富了新文学传统内涵,具有重要历史和认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