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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治评估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新现象。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地方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既有的政府考评机制及相关知识的引进,都是地方法治评估兴起的内在动力。顶层设计的缺乏、评估的形式化与封闭化及法治评估结果接纳机制的缺失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地方法治评估所具有的功能未能充分地释放。对作为法治评估背景的社会所发生的变化缺乏洞见以及现行的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导致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有必要强化(地方)法治评估的理论研究、加强对法治评估开放观念的接受及搭建法治评估的保障制度来克服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