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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顶层设计出炉
11月2日,一份关于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悄然出炉。这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以及改革关键领域作出整体设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11月3日撰文指出,农村改革综合性强,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除了守住底线,还要打出“组合拳”,增强推进农村改革的整体感,并加强指导和协调。必须把农村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实施。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等五大领域的改革,对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制度体系框架来讲,具有“四梁八柱”的作用。
《方案》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
在这五大领域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摆在首位,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是被放在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产业研究室主任张元红表示,《方案》重在部署农村的综合改革,而土地制度影响深远,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政策,短期可能会有变化,但一旦定下来,就会在较长时间内不变。同时,农村土地制度也是农业经营体制、农业支持政策等的基础。
在张元红看来,与此前的一些文件相比,此次的《方案》在两方面提得更明确: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界定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产权主体;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及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
这些年,我国的农村改革在很大层面取得了成绩,但农村集体资产的相关改革相对滞后,归属不清、权责不明、治理不严、扭转不畅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很多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此次中央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要确权到户是核心,只有到农民的身上,产权明晰明确,才能更多地行使他的财产权,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农村集体资产改革是关键,而农村集体制度改革一个取向就是要明晰产权,市场经济就是以明晰产权为核心。
《方案》指出,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主任叶兴庆认为,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到户等都会成为今后改革的看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政经分开”。《方案》指出,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中共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政经分开’,借鉴国企改革经验,有利于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实现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叶兴庆认为,实行“政经分开”试验,由有经营能力的专业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既可以提高经营效率,也可以缓解矛盾冲突,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准。
叶兴庆还表示,方案切中了当前农村改革的要害,下一步农村改革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未来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会有进一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另外,《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补贴制度和涉农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改革,包括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对此,郑风田表示,近年来,在国家粮食连年丰收、国际粮价持续走低的情况下,有人认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可以减弱。而文件提出农业投入只增不减,农业支持保护力度继续加大,体现出中央对“三农”工作不放松、确保农业重中之重地位的政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