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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特色舞蹈把握了民族民间舞蹈的典型风格,并且以此为基础编创和整合了自己的个性化舞蹈。本文对编排创作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过程中取舍、剪裁、重组和编织舞蹈素材的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文以民族舞蹈“个性化”为核心,同时针对创作基础、创作素材、创作原则、编创基础条件和编创过程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
关键词:个性化 创作要素 创作原则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拉丁语里,演员戴着的面具或者是拥有特殊性格的人,被统称为“个性”,这是这个词最早的来源。通常情况下,个性不仅仅是表现在外表,而且还表现在心理,它是一个人整体面貌的体现。所谓的个性就是以一种区别于他人并且较为稳定的状态来凸显自身行为特殊表现和潜在模式的不同,而且会因外部环境而组成不同特征的心理总和。
“个性”在《心理学大词典》中指的是人格,也就是具有倾向性的,包含了内在和外在的心理特征的精神面貌。结构的多元性和层次性是特性的一种存在状态,在多重心理特征的衬托下,呈现出一个具有明显倾向性的心理组成,这也是它的独特之处。
在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舞蹈创作时,编排者可以将自己的思想注入舞蹈的整合中,但其必须以民间舞蹈的风格为核心。所以说,个性是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看成舞蹈艺术的生命。一部舞蹈作品要想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与观众产生共鸣,就必须在自己的作品中加入一种别人无法借用的独特舞蹈语言。正是因为个性化的舞蹈语言千变万化,才使中国民间舞蹈艺术不断推陈出新,并且经久不衰。
一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思维
由于长时间的舞蹈编排工作,编排者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并且掌握了一套艺术编创的特征,主要包括风格特征、文化特征、审美特征和心理特征,而这些特征的总和就是“个性化”。其主要包括舞蹈编导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生活阅历、观察力、放应力和艺术经验等。编导者在特定的社会条件、民族文化、地域环境和文化、舞蹈教育的影响下,根据其自身心理素质、生活环境、身体能力、创作能力、艺术灵感和舞蹈审美,经过一段时间沉淀成比较稳定的舞蹈编创艺术特征。舞蹈动作即为舞蹈语言,是体现舞蹈个性化的载体。只有编创出与其他人不一样的舞蹈语言,才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具备个性化的优点。那么,在完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创作中,个性化是其最根本、最本质、最直接的表现特征。
民间舞蹈的个性化主要根源就是创造性思维的发散,也就是说利用独具特色的思路或者新鲜创意的表现手法将不存在的一些情况变成可能。所以,舞蹈的创作过程也是一种新思想、新理念的历练过程。创造性思维可以将创作主体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发挥到最大限度,使其能够想别人所不能想。而直接思维则与之不同,它仅仅是舞蹈编导在实际经验中积累下来的具有客观存在性的综合,主要包括舞蹈材料、律动性、节奏性的识别,机敏的观察,直接的认知和整体的掌控。
人类大脑在收集到客观存在的事物后,会对他们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判断和研究。进行舞蹈创作时,通常让理念作为指导,结合编舞技术,以舞蹈演员为表现主体,借助独特的创作思维将舞蹈动作以一种个性化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给人们无限的审美享受。但在编排舞蹈的过程中,由于感情的冲动可能会出现由情感主宰创作的弊端,这就要求编舞者注重舞蹈题材和表现手法的选择,规避掉风险,为民族舞蹈的“个性化”保驾护航。
二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要素
1 灵感和直觉
主创者将自身高涨、清晰、新颖并且顺畅的思路以一种较好的思维状态表现出来,并将其真实的付诸于舞蹈创作的艺术实践中,便可以缔造出民族舞蹈的个性化。而正是由于舞蹈创作过程中载满了主创者的主观思想,所以其具备突发、迷狂和创作性。以上便是舞蹈创作初期的灵感,而创作直觉则与之有着巨大的不同,灵感是一种虚无的思想体现,而直觉必须是针对某个客观存在的。换言之,舞蹈直觉必须从创作的参考物上摄取直接的含义与象征,然后结合思想和思维方式,将其化为舞蹈创作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外在事物可以直接激发编导者的情感,便产生了舞蹈直觉和舞蹈意向,也就是说,舞蹈直觉在舞蹈意境产生之前就表现出了自己的创造性。舞蹈的意境最开始只存在于编舞者的脑海里,然后再从可见感转化为舞蹈动作,最后完成一个舞蹈作品;要想呈现出优秀的舞蹈语言,就必借助舞蹈直觉。
2 动机和冲动
舞蹈编排者的创作目的就是创作动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会出于某种目的,有的是以内心中有不愉快的事情,有的是要表达自己的某种思想,更有甚者是要维护或者表扬某事某物,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创作最原始的动机。社会和个性两个重要的因素组成了创作的主要动机。而不同属性的创作动机自然会形成不同的创作种类。基于创作动机的作用为基础,其可以分为主导和被动引导主动;以价值属性来看,分为积极与消极动机。一个舞蹈作品的创作过程涉及创作手法和技巧、舞蹈内涵和风格的选择,这些都会受到创作动机的影响。例如,蒙古族的《彩虹》、傣族舞剧《达拉根巴维尔》、《召树屯与楠唔诺娜》、维吾尔族的《刀郎赛乃姆》、《泉边》、《心花怒放》、《保育员》、朝鲜族舞蹈《看水员》等。而舞蹈创作冲动则是编舞者在一种神奇的兴奋和激情之下所展现的一种情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编舞者的心理形式和功能都是独立的,致使编舞者按照独特视角去体验和思考,此时所展现出来的创造力也是出奇的巨大。
3 想象与形象
舞蹈想象是一种心理过程,是编舞者在进行舞蹈创作的过程中将自己以往经历过的表现积累下来,经过艺术雕琢和加工创造出新的舞蹈艺术形象。舞蹈想象的三大特征分别是形象性、主观性和创造性;根据舞蹈想象给创作带来的影响不同,大致分为在造型想象、创造型想象和相似型想象三类。舞蹈想象其实是一种心理机能,它能够将记忆中的表象升级成为舞蹈艺术形象,并且具有很强的创造性,伴随着浓烈的审美享受,这一点也与舞蹈直觉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一种视觉享受艺术,舞蹈画面的组成离不开具体的、感性的、审美的和理性的动态画面,它是以客观艺术概括的美感通过视觉的刺激唤醒人们对审美的追求。舞蹈的形态美主要体现在两种深刻的内涵当中:首先,潜藏在舞蹈艺术中的生机性。其次,体现在舞蹈审美功能上的互补性。一个具有个性化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基本上都围绕着实性形象、抒情性形象和表意性形象三种形态展开,我们所特有的舞蹈风范、特征和意境,以较高的姿态形成一种高水平的表现艺术。民族舞蹈具有四大表现性,即审美性、理想性、概括性和可感性,它们共同组成了舞蹈艺术的形态美。一,给人以直接性的美感享受;二,通过美化和抽象的动作形象间接给人美感享受;三,以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深远的文化形象,唤醒人性求美向善的心;四,通过展示社会与人生本质,激发人类对失去美后的痛苦感受以及对美感的追求。 三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原则
在创造舞蹈时,舞蹈编导应该基于时代和社会的需求来进行洞若观火的体察或者是表现怒其不争的呐喊,以此为出发点来陈述感情和对民族民间舞蹈创作进行安置。如果编导对当代社会的舞蹈艺术需求和公众对舞蹈的期望不管不顾,只是一味地追求个性化,那么就会导致不合时宜的舞蹈出现,肯定也不会被公众所接受的。事实表明,很多舞蹈艺术家在与时俱进,从社会的点点滴滴的精神亮点出发进行发掘,力求舞蹈与现实紧密结合。当然,也有不少的舞蹈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作品,浮泛化、泡沫化、快餐化、流水线化、固定程序化、媒体化、剪切视觉化等特点表现严重,他们避重就轻,一味地追求私人化和物质私欲,与时代和精神追求脱轨,也脱离了舞蹈艺术的美感。那么,为了将民间舞蹈的个性化传承下去,就必须以舞蹈创作的基础原则为基准,尽可能的规避上述问题。
1 “真”
编舞家的人格和心灵的真诚是舞蹈作品吸引观众的原因。因此,“真”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创作的首要任务。也就是将自己真实的想法和观点编创出来。能够客观真切地反映民族生活,表达民族感情,而且在审美追求上做到合情、合理、合意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才能称之为好的作品。想要突出民间舞蹈的个性,编舞者在进行创作时必须将真实的思想和情感融入其中,同时把握好“真诚原则”。真诚原则分为真实的、深厚的、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素材和诚恳的、严肃的、朴实的、庄重的创作态度两个层面的意思。一部作品,如果编导点燃了自己的内心,那么就能用真诚去打动观众、唤醒观众。
2 “新”
舞蹈作品达成个性化的决定因素是“创新”,其个性化的不同层面决定于有无创新因素和创新程度的大小。编舞者只有做到了在思维方式上不拘泥于常规,在思考上兼顾纵向、横向,甚至是换角度多向,且懂得综合、归纳,才能编排出“有创新”的舞蹈作品。以想象和联想为基础,见解的立意和新颖在创新思维上都与同类不一样。传统、古板的舞蹈编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约束民族舞蹈的个性与潜能,这就要求编舞者打破固有的框架,不断推陈出新,以一种宽容并且进取的心态提炼生活中的精髓,创作出情感与智慧的结晶。
3 “曲”
“曲”指的是舞蹈当中的变化,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变化。内部变化指的是舞蹈动作本身留下的微妙痕迹,外部变化是舞蹈作品的结构安排。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要做到引人入胜、波澜壮阔,就必须做到直中生曲,只有做到曲,才能产生不同的情节和段落,才能在变化中体现出更多的美。准、挺、韵、活这四个字是对舞蹈动作线条的基本要求。“准”指的就是舞蹈动作的轮廓线到位,站在不同的透视角度,把握好舞蹈的动律、造型、风格和形状,做出相对应的轮廓线。“挺”指的是流畅、筋骨味十足的舞蹈动作。“韵”指的是舞蹈动作的规律和体现出来的风格和神韵。“活”指的是舞蹈动作上、舞蹈结构编排上做到灵活多变、不拘泥于现有模式。与此同时,要将人物形象的塑造融入到舞蹈结构的整体编排上,以表现主题为基础,用具有活力的动作线条和造型编排出一幅优美的画面。
4 “情”
舞蹈个性化的“灵魂”就在于表现客观世界时迸发出来的情感,继而成为支持民族舞蹈不断向前的动力所在。舞蹈作品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个性化情感的抒发而不在于巧夺天工的动作和结构的编排,当然也不在于意向的出新。但是,编舞者只有将敏锐的思辨和洞察、超然的灵感和创意以及睿智的节奏和生命律动结合统一起来,才能编创出优秀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大自然中的石、水、山、大海、太阳和月亮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因情而灵动则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个性。另外,民间舞蹈的个性还体现在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独特的创作风格上面,这些都是我们将民族舞蹈发扬光大的坚强后盾。
结语
综上所述,在角色定位和功能上,传统舞蹈在舞蹈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的变化显著,变化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创作。个性化的舞蹈编导是时代的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审美品位变得越来越高,基于多元化艺术元素的发展,很多高素质、高水平的舞蹈编导者便应运而生了。同时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作品的欣赏标准和欣赏习惯也得到了舞台和电视荧屏的帮助,符合了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因为个性化舞蹈创作在当今舞蹈作品统一化生产面前非常缺失,所以丰富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作品的需求相当大。
参考文献:
[1] 赵越:《舞蹈艺术形式审美价值探析》,《大舞台》,2012年第7期。
[2] 张娟:《试论体育艺术系舞蹈专业教学内容及其结构特征》,《大舞台》,2012年第7期。
[3] 文晶晶:《体育舞蹈及其美学价值探微》,《大舞台》,2012年第7期。
[4] 崔惠林:《浅谈舞蹈的形态美》,《今日科苑》,2010年第16期。
[5] 梁好:《试论舞蹈艺术发展》,《大众文艺》,2010年第23期。
作者简介:陈琳,女,1976—,浙江丽水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工作单位:丽水学院。
关键词:个性化 创作要素 创作原则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拉丁语里,演员戴着的面具或者是拥有特殊性格的人,被统称为“个性”,这是这个词最早的来源。通常情况下,个性不仅仅是表现在外表,而且还表现在心理,它是一个人整体面貌的体现。所谓的个性就是以一种区别于他人并且较为稳定的状态来凸显自身行为特殊表现和潜在模式的不同,而且会因外部环境而组成不同特征的心理总和。
“个性”在《心理学大词典》中指的是人格,也就是具有倾向性的,包含了内在和外在的心理特征的精神面貌。结构的多元性和层次性是特性的一种存在状态,在多重心理特征的衬托下,呈现出一个具有明显倾向性的心理组成,这也是它的独特之处。
在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舞蹈创作时,编排者可以将自己的思想注入舞蹈的整合中,但其必须以民间舞蹈的风格为核心。所以说,个性是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看成舞蹈艺术的生命。一部舞蹈作品要想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与观众产生共鸣,就必须在自己的作品中加入一种别人无法借用的独特舞蹈语言。正是因为个性化的舞蹈语言千变万化,才使中国民间舞蹈艺术不断推陈出新,并且经久不衰。
一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思维
由于长时间的舞蹈编排工作,编排者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并且掌握了一套艺术编创的特征,主要包括风格特征、文化特征、审美特征和心理特征,而这些特征的总和就是“个性化”。其主要包括舞蹈编导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生活阅历、观察力、放应力和艺术经验等。编导者在特定的社会条件、民族文化、地域环境和文化、舞蹈教育的影响下,根据其自身心理素质、生活环境、身体能力、创作能力、艺术灵感和舞蹈审美,经过一段时间沉淀成比较稳定的舞蹈编创艺术特征。舞蹈动作即为舞蹈语言,是体现舞蹈个性化的载体。只有编创出与其他人不一样的舞蹈语言,才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具备个性化的优点。那么,在完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创作中,个性化是其最根本、最本质、最直接的表现特征。
民间舞蹈的个性化主要根源就是创造性思维的发散,也就是说利用独具特色的思路或者新鲜创意的表现手法将不存在的一些情况变成可能。所以,舞蹈的创作过程也是一种新思想、新理念的历练过程。创造性思维可以将创作主体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发挥到最大限度,使其能够想别人所不能想。而直接思维则与之不同,它仅仅是舞蹈编导在实际经验中积累下来的具有客观存在性的综合,主要包括舞蹈材料、律动性、节奏性的识别,机敏的观察,直接的认知和整体的掌控。
人类大脑在收集到客观存在的事物后,会对他们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判断和研究。进行舞蹈创作时,通常让理念作为指导,结合编舞技术,以舞蹈演员为表现主体,借助独特的创作思维将舞蹈动作以一种个性化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给人们无限的审美享受。但在编排舞蹈的过程中,由于感情的冲动可能会出现由情感主宰创作的弊端,这就要求编舞者注重舞蹈题材和表现手法的选择,规避掉风险,为民族舞蹈的“个性化”保驾护航。
二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要素
1 灵感和直觉
主创者将自身高涨、清晰、新颖并且顺畅的思路以一种较好的思维状态表现出来,并将其真实的付诸于舞蹈创作的艺术实践中,便可以缔造出民族舞蹈的个性化。而正是由于舞蹈创作过程中载满了主创者的主观思想,所以其具备突发、迷狂和创作性。以上便是舞蹈创作初期的灵感,而创作直觉则与之有着巨大的不同,灵感是一种虚无的思想体现,而直觉必须是针对某个客观存在的。换言之,舞蹈直觉必须从创作的参考物上摄取直接的含义与象征,然后结合思想和思维方式,将其化为舞蹈创作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外在事物可以直接激发编导者的情感,便产生了舞蹈直觉和舞蹈意向,也就是说,舞蹈直觉在舞蹈意境产生之前就表现出了自己的创造性。舞蹈的意境最开始只存在于编舞者的脑海里,然后再从可见感转化为舞蹈动作,最后完成一个舞蹈作品;要想呈现出优秀的舞蹈语言,就必借助舞蹈直觉。
2 动机和冲动
舞蹈编排者的创作目的就是创作动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会出于某种目的,有的是以内心中有不愉快的事情,有的是要表达自己的某种思想,更有甚者是要维护或者表扬某事某物,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创作最原始的动机。社会和个性两个重要的因素组成了创作的主要动机。而不同属性的创作动机自然会形成不同的创作种类。基于创作动机的作用为基础,其可以分为主导和被动引导主动;以价值属性来看,分为积极与消极动机。一个舞蹈作品的创作过程涉及创作手法和技巧、舞蹈内涵和风格的选择,这些都会受到创作动机的影响。例如,蒙古族的《彩虹》、傣族舞剧《达拉根巴维尔》、《召树屯与楠唔诺娜》、维吾尔族的《刀郎赛乃姆》、《泉边》、《心花怒放》、《保育员》、朝鲜族舞蹈《看水员》等。而舞蹈创作冲动则是编舞者在一种神奇的兴奋和激情之下所展现的一种情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编舞者的心理形式和功能都是独立的,致使编舞者按照独特视角去体验和思考,此时所展现出来的创造力也是出奇的巨大。
3 想象与形象
舞蹈想象是一种心理过程,是编舞者在进行舞蹈创作的过程中将自己以往经历过的表现积累下来,经过艺术雕琢和加工创造出新的舞蹈艺术形象。舞蹈想象的三大特征分别是形象性、主观性和创造性;根据舞蹈想象给创作带来的影响不同,大致分为在造型想象、创造型想象和相似型想象三类。舞蹈想象其实是一种心理机能,它能够将记忆中的表象升级成为舞蹈艺术形象,并且具有很强的创造性,伴随着浓烈的审美享受,这一点也与舞蹈直觉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一种视觉享受艺术,舞蹈画面的组成离不开具体的、感性的、审美的和理性的动态画面,它是以客观艺术概括的美感通过视觉的刺激唤醒人们对审美的追求。舞蹈的形态美主要体现在两种深刻的内涵当中:首先,潜藏在舞蹈艺术中的生机性。其次,体现在舞蹈审美功能上的互补性。一个具有个性化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基本上都围绕着实性形象、抒情性形象和表意性形象三种形态展开,我们所特有的舞蹈风范、特征和意境,以较高的姿态形成一种高水平的表现艺术。民族舞蹈具有四大表现性,即审美性、理想性、概括性和可感性,它们共同组成了舞蹈艺术的形态美。一,给人以直接性的美感享受;二,通过美化和抽象的动作形象间接给人美感享受;三,以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深远的文化形象,唤醒人性求美向善的心;四,通过展示社会与人生本质,激发人类对失去美后的痛苦感受以及对美感的追求。 三 “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原则
在创造舞蹈时,舞蹈编导应该基于时代和社会的需求来进行洞若观火的体察或者是表现怒其不争的呐喊,以此为出发点来陈述感情和对民族民间舞蹈创作进行安置。如果编导对当代社会的舞蹈艺术需求和公众对舞蹈的期望不管不顾,只是一味地追求个性化,那么就会导致不合时宜的舞蹈出现,肯定也不会被公众所接受的。事实表明,很多舞蹈艺术家在与时俱进,从社会的点点滴滴的精神亮点出发进行发掘,力求舞蹈与现实紧密结合。当然,也有不少的舞蹈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作品,浮泛化、泡沫化、快餐化、流水线化、固定程序化、媒体化、剪切视觉化等特点表现严重,他们避重就轻,一味地追求私人化和物质私欲,与时代和精神追求脱轨,也脱离了舞蹈艺术的美感。那么,为了将民间舞蹈的个性化传承下去,就必须以舞蹈创作的基础原则为基准,尽可能的规避上述问题。
1 “真”
编舞家的人格和心灵的真诚是舞蹈作品吸引观众的原因。因此,“真”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创作的首要任务。也就是将自己真实的想法和观点编创出来。能够客观真切地反映民族生活,表达民族感情,而且在审美追求上做到合情、合理、合意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才能称之为好的作品。想要突出民间舞蹈的个性,编舞者在进行创作时必须将真实的思想和情感融入其中,同时把握好“真诚原则”。真诚原则分为真实的、深厚的、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素材和诚恳的、严肃的、朴实的、庄重的创作态度两个层面的意思。一部作品,如果编导点燃了自己的内心,那么就能用真诚去打动观众、唤醒观众。
2 “新”
舞蹈作品达成个性化的决定因素是“创新”,其个性化的不同层面决定于有无创新因素和创新程度的大小。编舞者只有做到了在思维方式上不拘泥于常规,在思考上兼顾纵向、横向,甚至是换角度多向,且懂得综合、归纳,才能编排出“有创新”的舞蹈作品。以想象和联想为基础,见解的立意和新颖在创新思维上都与同类不一样。传统、古板的舞蹈编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约束民族舞蹈的个性与潜能,这就要求编舞者打破固有的框架,不断推陈出新,以一种宽容并且进取的心态提炼生活中的精髓,创作出情感与智慧的结晶。
3 “曲”
“曲”指的是舞蹈当中的变化,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变化。内部变化指的是舞蹈动作本身留下的微妙痕迹,外部变化是舞蹈作品的结构安排。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要做到引人入胜、波澜壮阔,就必须做到直中生曲,只有做到曲,才能产生不同的情节和段落,才能在变化中体现出更多的美。准、挺、韵、活这四个字是对舞蹈动作线条的基本要求。“准”指的就是舞蹈动作的轮廓线到位,站在不同的透视角度,把握好舞蹈的动律、造型、风格和形状,做出相对应的轮廓线。“挺”指的是流畅、筋骨味十足的舞蹈动作。“韵”指的是舞蹈动作的规律和体现出来的风格和神韵。“活”指的是舞蹈动作上、舞蹈结构编排上做到灵活多变、不拘泥于现有模式。与此同时,要将人物形象的塑造融入到舞蹈结构的整体编排上,以表现主题为基础,用具有活力的动作线条和造型编排出一幅优美的画面。
4 “情”
舞蹈个性化的“灵魂”就在于表现客观世界时迸发出来的情感,继而成为支持民族舞蹈不断向前的动力所在。舞蹈作品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个性化情感的抒发而不在于巧夺天工的动作和结构的编排,当然也不在于意向的出新。但是,编舞者只有将敏锐的思辨和洞察、超然的灵感和创意以及睿智的节奏和生命律动结合统一起来,才能编创出优秀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大自然中的石、水、山、大海、太阳和月亮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因情而灵动则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个性。另外,民间舞蹈的个性还体现在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独特的创作风格上面,这些都是我们将民族舞蹈发扬光大的坚强后盾。
结语
综上所述,在角色定位和功能上,传统舞蹈在舞蹈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的变化显著,变化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创作。个性化的舞蹈编导是时代的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审美品位变得越来越高,基于多元化艺术元素的发展,很多高素质、高水平的舞蹈编导者便应运而生了。同时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作品的欣赏标准和欣赏习惯也得到了舞台和电视荧屏的帮助,符合了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因为个性化舞蹈创作在当今舞蹈作品统一化生产面前非常缺失,所以丰富的个性化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作品的需求相当大。
参考文献:
[1] 赵越:《舞蹈艺术形式审美价值探析》,《大舞台》,2012年第7期。
[2] 张娟:《试论体育艺术系舞蹈专业教学内容及其结构特征》,《大舞台》,2012年第7期。
[3] 文晶晶:《体育舞蹈及其美学价值探微》,《大舞台》,2012年第7期。
[4] 崔惠林:《浅谈舞蹈的形态美》,《今日科苑》,2010年第16期。
[5] 梁好:《试论舞蹈艺术发展》,《大众文艺》,2010年第23期。
作者简介:陈琳,女,1976—,浙江丽水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工作单位:丽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