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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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个命题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又明确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是加强党在依法治国中领导核心地位的关键所在,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
  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内在逻辑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有利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领导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党要实现的工作目标要依靠所有的党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来完成。党员在群众中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而党员干部更应当是先锋中的先锋,模范中的模范,各级党员干部是自上而下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或同级党委决策的关键,是由下向上逐级传递社会真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也是号召、带领群众和其他党员前进的领路人。因此,党员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中流砥柱,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有利于改革的深入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员干部能否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和特色形成正确的认识,提高法治思维的水平,正确看待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正确认识法治经济,直接影响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度。重大改革应于法有据,特别是在改革中涉及到权力与权利关系协调与平衡问题时,无论是在领导或决策中,还是在组织或执行中,都要从法治的角度出发,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界定权力的边界,规范权力的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牢固树立权力行使“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权利实施“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使深化改革在法治的平台上不断深化,进而完成“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有利于加快依法治国的进度。
  当前,大部分党员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法治思维,逐步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但是,要彻底摒弃“官本位”或“权力本位”的权力输出式的单向管理思维,依法思维、依法办事,还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党员干部是贯彻中央决策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中的各项要求必须坚决执行,但是执行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完全符合《决定》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却因法治思维水平的不同而有差异,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不高的短板会影响依法治国推进的速度。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有利于从严治党。
  首先,健全党内法规体系,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规章纪律,杜绝特权,这都是法治思维在党内治理中的体现。所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前提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建设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逻辑严密、理念一致、结构完整、相互契合的制度体系。其次,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对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党内法规只有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才能够实现从严治党的目标。再次,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对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党章赋予党员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党员应当以党章为行为指南,守规矩,懂纪律,按照党章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形成良好的依规依纪的行为习惯。
  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
  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与全面从严治党同步推进,是全党的政治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脱离了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说法治,是“法治幼稚病”的表现。无论是哪个国家的法治,从来都是政治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必须与本国的政治制度相匹配,与本国的民主发展程度相匹配,与本国历史传统相适应,所以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来看待中国的法治建设。作为党员干部,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这也是形成、养成正确的法治思维的前提基础。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是与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相匹配,与中国“五位一体”的社会建设相适应,与中国传统文化形成的社会道德价值观相结合的法治建设,是基于社会运转机理现实,又为社会改造发展提供方向的制度性平台,既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又是社会改革发展的推动力。因此要正确理解中国法治建设的起点、功能和发展方向,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法律体系建设和执行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将法治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基本平台。此外,提高法治思维,应当对法治限制规范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要有深刻的认知,对于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能够辩证地理解,能够把权力的公共性、服务性与权利的扩展结合起来看待。提高法治思维水平,特别是行政、司法等机关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还应当充分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制度的框架结构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位阶和逻辑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执行法律,避免法律执行中的教条主义和片面性问题。
  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坚实保障。为了保障党员干部能够有效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让党员干部没有“不能”依法办事的空间和理由。二是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将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作为绩效考核、晋升考察的指标,并加大其权重比例。三是完善问责制度,如有党员干部因不依法办事而导致矛盾产生、激化,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应当及时从党纪国法两方面问责,并对责任形式给予明确的规定。四是完善监督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形成监督与问责直接联动的机制。五是完善下属权利保护制度,下一级党员干部在正当拒绝上一级领导干部不正当命令时,其合法权益应当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校)
  责任编辑:章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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