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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3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召集了政治局会议。他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开始进行修改宪法和四届人大的筹备工作。
筹备召开四届人大遇到了第一个问题。如果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设国家主席一职。而国家主席刘少奇已于1969年11月在河南开封含冤离世。
那么即将召开的四届人大,是毛主席重新担任国家主席,还是由他人来担任国家主席呢?这个问题让毛泽东颇为踌躇。
汪东兴飞抵北京,将毛泽东的意思带到了人民大会堂,带到政治局委员面前。汪东兴如是传达:要开四届人大,选举国家领导人,修改宪法,政治局要立即着手做准备工作。国家机构究竟设不设国家主席要考虑,要设国家主席由谁当好,现在看来要设主席只有林彪来当,但我的意见是不设为好。
汪东兴传达完后不等大家讨论,便散会了。
第二天即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正式开始了修改宪法的准备工作。
很快修宪小组成员陈伯达与张春桥在起草宪法修改方案中,产生了分歧与争论。陈伯达主张应当放入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张春桥则主张删去原有的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
毛泽东委托汪东兴带回北京的意见,却让远在苏州休养的林彪看到了希望。
谁继任国家主席呢?按照当时的政治形势,只有两人可担此任:要么毛泽东,要么就是林彪。
毛泽东早在1958年就提出不当国家主席,如今年岁更大了,难道还会重新担任此职?
林彪此时觉得只有通过设立国家主席,进而当上国家主席,才有可能进一步巩固和捍卫自己已经载入党章的接班人地位。
3月9日林彪让叶群对在京的黄永胜、吴法宪说:“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
此话传进毛泽东耳朵里,但他没有理睬。
林彪只得自己出面,让秘书给毛泽东秘书打电话:“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所答非问。让秘书回电苏州:“问候林彪同志好!”。
什么意思?林彪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一种不受信任、大权旁落的感觉油然而生。此时夫人叶群给他提了一个醒:怕是这次又和九大一样,要试探一下你吧?
九大开幕式上,曾发生过这样一幕:推选大会主席时,坐在主席台上的毛泽东突然对着麦克风说:“我推举林彪同志当主席。”
林彪就坐在他身边,一听此话,马上反应过来,站起来大声说:“伟大领袖毛主席当主席。”
毛泽东摇摇头,又说:“林彪同志当主席,我当副主席好不好?”
林彪也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毛主席当主席,大家同意请举手。”
全场代表的情绪被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一番“谦让”调动起来,兴高采烈地一致举起手来拥护毛泽东担任党中央主席。
这一次是不是试探呢?
但是下面的日子证明这一次不是试探,3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修改宪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写出《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送呈毛泽东。毛泽东阅批了这一报告。
3月17日至2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召开四届人大的问题。
4月初,毛泽东在审阅“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时,写下一段意味深长的批语:“关于我的话,删掉了几段,都是些无用的,引起别人反感的东西。我曾讲过一百次,可是没有听,不知是何道理?请中央各同志研究一下。”
毛泽东所指“无用”的东西和“引起别人反感”的话几乎全是林彪提出来“颂扬”毛泽东的原话。
周恩来批示将毛泽东的批件先在中央政治局范围内传阅。林彪当然很快就看到了。
林彪很是熟谙“善用兵者隐其形”的用兵之道,懂得在政治上如何掩蔽自己,既要撇清自身与设立国家主席的关系,又要试探毛泽东的真实想法。
4月11日夜11时30分,林彪突然在苏州让秘书给中共中央政治局挂电话。
电话的记录全文如下:
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就在接到林彪电话的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给毛泽东递交请示报告。毛泽东对此作了批示:
“我不再作此事,此议不妥。”
算上上次汪东兴带回的大体意见,这次应该是毛泽东第二次否定关于设国家主席的意见。如果上次有些含糊其辞,那么这一次应该是毫不含糊的。
可是,毛泽东没有想到,林彪这一提议随即得到了包括周恩来在内的在京政治局大多数成员的赞成,而支持他本人的则寥寥无几。
恰在此时,国际风云四起,美国入侵越南的战火不断扩大,大有蔓延印度支那的态势,中国外交斡旋在即,毛泽东在接到林彪建议的第二天便急急忙忙从武汉赶回了北京。
毛泽东一回北京就召开政治局会议,就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再次重申他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他还引用了历史上三国时期“劝进”的典故来敲打林彪及其党羽:“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
这是他第三次表示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做了周恩来的工作,几次和周单独谈话,坦明自己的态度。
最后,毛泽东干脆挑明,建议在修改宪法时,直接删去在原宪法中的第二章第二节。让新的宪法中没有设国家主席的章节。
对于林彪的内心,毛泽东看得一清二楚。
(摘自《报刊文摘》2010.9.10)B⑧
筹备召开四届人大遇到了第一个问题。如果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设国家主席一职。而国家主席刘少奇已于1969年11月在河南开封含冤离世。
那么即将召开的四届人大,是毛主席重新担任国家主席,还是由他人来担任国家主席呢?这个问题让毛泽东颇为踌躇。
汪东兴飞抵北京,将毛泽东的意思带到了人民大会堂,带到政治局委员面前。汪东兴如是传达:要开四届人大,选举国家领导人,修改宪法,政治局要立即着手做准备工作。国家机构究竟设不设国家主席要考虑,要设国家主席由谁当好,现在看来要设主席只有林彪来当,但我的意见是不设为好。
汪东兴传达完后不等大家讨论,便散会了。
第二天即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正式开始了修改宪法的准备工作。
很快修宪小组成员陈伯达与张春桥在起草宪法修改方案中,产生了分歧与争论。陈伯达主张应当放入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张春桥则主张删去原有的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
毛泽东委托汪东兴带回北京的意见,却让远在苏州休养的林彪看到了希望。
谁继任国家主席呢?按照当时的政治形势,只有两人可担此任:要么毛泽东,要么就是林彪。
毛泽东早在1958年就提出不当国家主席,如今年岁更大了,难道还会重新担任此职?
林彪此时觉得只有通过设立国家主席,进而当上国家主席,才有可能进一步巩固和捍卫自己已经载入党章的接班人地位。
3月9日林彪让叶群对在京的黄永胜、吴法宪说:“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
此话传进毛泽东耳朵里,但他没有理睬。
林彪只得自己出面,让秘书给毛泽东秘书打电话:“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所答非问。让秘书回电苏州:“问候林彪同志好!”。
什么意思?林彪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一种不受信任、大权旁落的感觉油然而生。此时夫人叶群给他提了一个醒:怕是这次又和九大一样,要试探一下你吧?
九大开幕式上,曾发生过这样一幕:推选大会主席时,坐在主席台上的毛泽东突然对着麦克风说:“我推举林彪同志当主席。”
林彪就坐在他身边,一听此话,马上反应过来,站起来大声说:“伟大领袖毛主席当主席。”
毛泽东摇摇头,又说:“林彪同志当主席,我当副主席好不好?”
林彪也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毛主席当主席,大家同意请举手。”
全场代表的情绪被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一番“谦让”调动起来,兴高采烈地一致举起手来拥护毛泽东担任党中央主席。
这一次是不是试探呢?
但是下面的日子证明这一次不是试探,3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修改宪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写出《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送呈毛泽东。毛泽东阅批了这一报告。
3月17日至2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召开四届人大的问题。
4月初,毛泽东在审阅“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时,写下一段意味深长的批语:“关于我的话,删掉了几段,都是些无用的,引起别人反感的东西。我曾讲过一百次,可是没有听,不知是何道理?请中央各同志研究一下。”
毛泽东所指“无用”的东西和“引起别人反感”的话几乎全是林彪提出来“颂扬”毛泽东的原话。
周恩来批示将毛泽东的批件先在中央政治局范围内传阅。林彪当然很快就看到了。
林彪很是熟谙“善用兵者隐其形”的用兵之道,懂得在政治上如何掩蔽自己,既要撇清自身与设立国家主席的关系,又要试探毛泽东的真实想法。
4月11日夜11时30分,林彪突然在苏州让秘书给中共中央政治局挂电话。
电话的记录全文如下:
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就在接到林彪电话的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给毛泽东递交请示报告。毛泽东对此作了批示:
“我不再作此事,此议不妥。”
算上上次汪东兴带回的大体意见,这次应该是毛泽东第二次否定关于设国家主席的意见。如果上次有些含糊其辞,那么这一次应该是毫不含糊的。
可是,毛泽东没有想到,林彪这一提议随即得到了包括周恩来在内的在京政治局大多数成员的赞成,而支持他本人的则寥寥无几。
恰在此时,国际风云四起,美国入侵越南的战火不断扩大,大有蔓延印度支那的态势,中国外交斡旋在即,毛泽东在接到林彪建议的第二天便急急忙忙从武汉赶回了北京。
毛泽东一回北京就召开政治局会议,就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再次重申他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他还引用了历史上三国时期“劝进”的典故来敲打林彪及其党羽:“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
这是他第三次表示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做了周恩来的工作,几次和周单独谈话,坦明自己的态度。
最后,毛泽东干脆挑明,建议在修改宪法时,直接删去在原宪法中的第二章第二节。让新的宪法中没有设国家主席的章节。
对于林彪的内心,毛泽东看得一清二楚。
(摘自《报刊文摘》2010.9.10)B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