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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县林业部门组织建设绿色通道,于2000年3月在公路两侧分别栽植树木各10行。同年5月,电力部门在沿公路一侧的绿色通道内埋杆架电。由于当时电杆埋在林中空地,当地群众因为不影响树木生长未加阻止,林业部门也未发觉。至2003年10月,绿色通道内的3年生树木高度已开始接近高压电线,影响输电安全。电力部门未和任何部门协商,擅自拦腰砍断高压线下的树木1560株。案发后,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公安、林政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