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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是实践活动结构不可或缺的要素,它具有对象性、多样性、拓展性和受动基础上的制约性的特点。执政实践活动的客体具有客观性和实践主体的自主选择性的特点。现有的执政客体理论把人民群众、或是国家政权、或是社会事务作为执政实践的客体,存在着理论上的误解与偏颇。社会主义执政实践的指向对象应当是社会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