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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精神分裂症复发与家庭干预因素的关系。方法将治愈出院后一年内未复发的患者72例作为观察组,一年内复发患者88例作为对照组,对观察组给予积极的家庭干预,在出院时和一年后进行SAD量表和MMPI临床量表评定,对照组患者在发病前后进行量表评定。结果观察组SAD和MMPI量表评定结果变化不明显(P〈0.1),而对照组患者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刺激,很少进行积极的家庭因素干预,量表评定结果有显著差异(P〈0.01)。结论家庭积极因素的干预对防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复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